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决定
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号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日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8月1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