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万良镇集中热源厂建设工程两台40吨燃煤热水锅炉电气、自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编号:JLXRZB2020-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万良镇集中热源厂建设工程两台40吨燃煤热水锅炉电气、自控设备采购已由抚行审投资[2019]1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抚松县盛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松县万良镇集中热源厂建设工程两台40吨燃煤热水锅炉电气、自控设备采购;
2.2采购预算:349.5300万元;
2.3招标范围:燃煤热水锅炉电气、自控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清单。
2.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30天内完成供货。
2.5供货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万良镇。
2.6质量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投标人需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承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和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经验,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供原厂商授权。
3.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間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健全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末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后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間)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