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碚项目群自购物资(石材)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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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1.1本次采购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碚滨江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北碚区政府2020年投资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新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碚项目群。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就本工程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石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碚滨江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含桥涵、道路及官网工程。起于文星湾隧道,止于滨江路协合段起点处,终点桩号K1+461.488,全长1461.488米,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双向四车道,车行道宽度14米,路线方向左侧设置3米宽人行道,右侧(临江侧)设置5米宽人行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施工工期:780天,投资金额38100万元,开工:2020年10月1,竣工2022年12月3。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石材包件划分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的生产或供货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相应证明资料;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谈判产品的生产、研发及组织相关施工的能力,生产及施工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规定,石材供应商月供应量应不低于5000㎡,路缘石供应商月供应量应不低于200m³。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2020-2021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内(2021-2022年)同类招标物资在类似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 1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谈,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月3日至 2023年1月,每日9:00 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为:2023年1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采购截止,下同)为2023年1月13日9时30分
1.1本次采购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碚滨江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已由北碚区政府2020年投资计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新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北碚项目群。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就本工程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的石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北碚滨江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含桥涵、道路及官网工程。起于文星湾隧道,止于滨江路协合段起点处,终点桩号K1+461.488,全长1461.488米,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双向四车道,车行道宽度14米,路线方向左侧设置3米宽人行道,右侧(临江侧)设置5米宽人行道,设计行车速度为30km/h.施工工期:780天,投资金额38100万元,开工:2020年10月1,竣工2022年12月3。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石材包件划分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如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的生产或供货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相应证明资料;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谈判产品的生产、研发及组织相关施工的能力,生产及施工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等相关规定,石材供应商月供应量应不低于5000㎡,路缘石供应商月供应量应不低于200m³。
(4)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需提供2020-2021年连续2年的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有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内(2021-2022年)同类招标物资在类似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供应商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不能是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警示名录中的禁用单位,附至少 1 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供应商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竞谈,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谈判,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1月3日至 2023年1月,每日9:00 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下同)购买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为:2023年1月1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采购截止,下同)为2023年1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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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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