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22局西安地铁八号线2标段项目五分部(水泥、柴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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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21】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和银行贷款8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2局西安地铁八号线2标段项目五分部(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19〕1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该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位于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与中村镇境内,标段主线起讫里程为K29+005至K38+464.642,及洛浴互通、高坝南枢纽,主线全长9.459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00km/h。项目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30年。本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23年6月3。
2.1.2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为环园中路停车场工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合同金额22.3亿元,合同工期50月,开工日期2019年10月,竣工日期2013年12月。主要工程量:环园中路下沉式停车场,场区内包含八号线运用库、十号线运用库、运管中心等四个主要单体。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适用于18局山丹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至少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9-2022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两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特殊要求:因本项目有两座拌合站,中标单位必须免费为每座拌合站提供一辆30吨以上固定加油车和一辆流动加油车放置在买方拌合站,并且每座拌合站加油车配一名司机及一名安全员(食宿自理,其工资及相关费用[含工资、保险、五金等]由中标人承担保证24小时服务,如中标人中途终止合同,油罐车免费使用至工程完工。四辆加油车必须免费配有可以显示升数标准加油枪,满足加油条件。注:加油枪升数不作为结算依据。)
4.2.2水泥包件(适用于22局西安地铁8号线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1月12:00至 2023年1月117:00时止(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23年2月9时00分;
7.开标
7.1:2023年2月9时00分。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8局三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21】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陕西丹宁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20%和银行贷款8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2局西安地铁八号线2标段项目五分部(项目名称)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基础〔2019〕1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该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丹凤至山阳高速公路施工3标项目位于商洛市山阳县高坝店镇与中村镇境内,标段主线起讫里程为K29+005至K38+464.642,及洛浴互通、高坝南枢纽,主线全长9.459km,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00km/h。项目建设期24个月,运营期30年。本标段计划工期:24个月,竣工日期:2023年6月3。
2.1.2西安地铁八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2标段项目五分部为环园中路停车场工程,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合同金额22.3亿元,合同工期50月,开工日期2019年10月,竣工日期2013年12月。主要工程量:环园中路下沉式停车场,场区内包含八号线运用库、十号线运用库、运管中心等四个主要单体。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适用于18局山丹高速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的意向协议或代理协议,或至少提供能证明油品合法来源的2019-2022年增值税进项发票复印件两份;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特殊要求:因本项目有两座拌合站,中标单位必须免费为每座拌合站提供一辆30吨以上固定加油车和一辆流动加油车放置在买方拌合站,并且每座拌合站加油车配一名司机及一名安全员(食宿自理,其工资及相关费用[含工资、保险、五金等]由中标人承担保证24小时服务,如中标人中途终止合同,油罐车免费使用至工程完工。四辆加油车必须免费配有可以显示升数标准加油枪,满足加油条件。注:加油枪升数不作为结算依据。)
4.2.2水泥包件(适用于22局西安地铁8号线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1月12:00至 2023年1月117:00时止(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23年2月9时00分;
7.开标
7.1:2023年2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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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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