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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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
2.1.2建设规模: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亮化工程,包括:LED洗墙灯约566套、LED线条灯约3985套、LED 投光灯约12套、LED壁灯约4台、控制箱约3台、驱动电源约306架、电源箱约294架、控制器约41台、控制电脑1台及其配套管线、电缆、线槽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460万元。
2.1.4工期:4
历天,具体开工工
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验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创建省优“扬子杯”。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创优目标的实现,则中标人应赔偿签约合同额2%的违约金给工程总承包单位。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亮化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请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
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3.3.2 2021年01月0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2022年01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2022年10月0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2018年01月0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9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36号文执行;c.投标人承诺书;d.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年 01 月 04 日至 2023年 01 月 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为:2023年 0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
2.1.2建设规模: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亮化工程,包括:LED洗墙灯约566套、LED线条灯约3985套、LED 投光灯约12套、LED壁灯约4台、控制箱约3台、驱动电源约306架、电源箱约294架、控制器约41台、控制电脑1台及其配套管线、电缆、线槽等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460万元。
2.1.4工期:4
2.1.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且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验收,配合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创建省优“扬子杯”。如果因中标人的原因,影响创优目标的实现,则中标人应赔偿签约合同额2%的违约金给工程总承包单位。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邮政物联大厦建设项目亮化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请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3.3.2 2021年01月0
3.3.3 2022年01月0
3.3.4 2022年10月0
3.3.5 2018年01月0
3.3.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9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36号文执行;c.投标人承诺书;d.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5.投标截止
5.1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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