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塔前镇百合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安防、护岸、人行步道)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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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闽北武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发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塔前镇百合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安防、护岸、人行步道)项目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以塔纪5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厅补助,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人民政府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塔前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2690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690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延建办12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延建建36号文【关于2022年《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诚信企业名录》入库名单的公示】,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发布的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企业名录《市政工程序列》内的企业。2、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4、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7、根据延政文(2021)94号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区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实施意见的通知》。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 09:00:00至2023年1月13日 15: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3年1月13日 15: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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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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