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指标研究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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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RH-202301-B001
项目名称:东兴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指标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内江市东兴区区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于全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为保证全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取得成功,采购人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决定向社会采购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支撑与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2022年度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研究,具体服务内容为:
1、实施方案编制;
2、节水载体创建指导;
3、培训、自评阶段、技术评估阶段、验收阶段和备案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成册。
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成果要求
(1)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914号)的要求编制县域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2)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695号)的要求编制《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的报告》(包含自评分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总结》。
2、技术要求
(1)编制完成达标建设自评估阶段、技术评估阶段、验收阶段、备案阶段等等各阶段所要求的必备条件所需的支撑资料、十一大项评价指标所需的支撑资料。
(2)各阶段的各项资料的分析整理、汇总、成册,满足四川省水利厅上传水利部备案的要求。
(3)通过专家组审查,满足《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914号)及四川省关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验收的相关规定。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20
1月3
。
2、成果验收要求
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验收。
3、付款方法和条件: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票据凭证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实施方案》编制完成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组审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票据凭证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在供应商所开展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结束后(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验收合格)、提交全套成果资料(含电子版)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票据支付合同总额剩余部分,即30%。
4、安全保障
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注:以上标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无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
1月3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按照规定购买了公开遴选文件和缴纳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开遴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1月
9:00至2023年1月
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1月1
10点00分(北京
)。
项目名称:东兴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指标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内江市东兴区区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于全区技术力量相对薄弱,为保证全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取得成功,采购人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决定向社会采购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技术支撑与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2022年度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研究,具体服务内容为:
1、实施方案编制;
2、节水载体创建指导;
3、培训、自评阶段、技术评估阶段、验收阶段和备案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汇编成册。
三、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成果要求
(1)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914号)的要求编制县域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2)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695号)的要求编制《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总结》、《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的报告》(包含自评分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经验总结》。
2、技术要求
(1)编制完成达标建设自评估阶段、技术评估阶段、验收阶段、备案阶段等等各阶段所要求的必备条件所需的支撑资料、十一大项评价指标所需的支撑资料。
(2)各阶段的各项资料的分析整理、汇总、成册,满足四川省水利厅上传水利部备案的要求。
(3)通过专家组审查,满足《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7〕914号)及四川省关于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及验收的相关规定。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限
合同签订后至20
2、成果验收要求
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验收。
3、付款方法和条件:
(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票据凭证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实施方案》编制完成通过省水利厅专家组审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票据凭证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在供应商所开展的全部技术服务工作结束后(通过四川省水利厅验收合格)、提交全套成果资料(含电子版)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票据支付合同总额剩余部分,即30%。
4、安全保障
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注:以上标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无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六)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按照规定购买了公开遴选文件和缴纳了保证金的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公开遴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3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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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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