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十一局海富定向厂房、十二局普陀山路改造、二十四局合肥西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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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十一局海富定向厂房、十二局普陀山路改造、二十四局合肥西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博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邳州经济开发区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南侧,艾山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5.76亩,建筑面积327187㎡,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生产厂房、试验检测车间、倒班宿舍、动力废水处理站、10kv开闭所、特气站、危废化学库、门卫消防水池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0.0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3.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工程投资,规模:普陀山路与龙康路交叉口增设快速公交下穿隧道。普陀山路改造范围西起南大校区东门,东至行船河西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1800米,红线宽度约54米;龙康路改造范围全长约320米,红线宽度约5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及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1.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8.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概况为: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桥梁、匝道、路基、路面、交通、排水、绿化等工程以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清溪路(十里店路-潜山路段),位于新合肥西站北侧340m,西起十里店路,东至潜山路,线路全长约945m,主要包括地面道路、进出场通道、高架主线、A匝道、B匝道、C匝道、D匝道、F匝道、H匝道、VA匝道、VB匝道。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四里河路-清溪路段),沿铁路东侧并行,联络匝道北接四里河路高架,南接北落客平台连接匝道,全长约1100m,主要为N匝道、M匝道、MA匝道、J匝道、K匝道地面检修通道。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
(精确到哪个月):2022年12月1
至20
06月3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桥梁钢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C01-02)
4.2.2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SN)
4.2.3 桥梁钢板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B)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
至2023年01月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至17 时 00 分(北京
,下同)报名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的
为:2023年01月1
9:00 时至 9:30 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
为:2023年01月1
10:00 时;
7.开标
及方式
开标
:2023年01月1
10时00分。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经理部,业主:徐州博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邳州经济开发区海富定向厂房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邳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城北路南侧,艾山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75.76亩,建筑面积327187㎡,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生产厂房、试验检测车间、倒班宿舍、动力废水处理站、10kv开闭所、特气站、危废化学库、门卫消防水池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0.0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3.2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苏州高新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苏州高新区普陀山路(行船街至南大东门段)改造工程(工程投资,规模:普陀山路与龙康路交叉口增设快速公交下穿隧道。普陀山路改造范围西起南大校区东门,东至行船河西侧,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1800米,红线宽度约54米;龙康路改造范围全长约320米,红线宽度约5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隧道、排水、交通安全设施、照明及市政配套设施等,项目开工日期:2022.11.8,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8.31,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3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概况为:新合肥西站站区涉铁市政道路工程-清溪路、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桥梁、匝道、路基、路面、交通、排水、绿化等工程以及其它相关附属工程等。其中清溪路(十里店路-潜山路段),位于新合肥西站北侧340m,西起十里店路,东至潜山路,线路全长约945m,主要包括地面道路、进出场通道、高架主线、A匝道、B匝道、C匝道、D匝道、F匝道、H匝道、VA匝道、VB匝道。四里河路联络匝道(四里河路-清溪路段),沿铁路东侧并行,联络匝道北接四里河路高架,南接北落客平台连接匝道,全长约1100m,主要为N匝道、M匝道、MA匝道、J匝道、K匝道地面检修通道。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
2.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C01-02)
GC01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2021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 ③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④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⑤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GC02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9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4.2.2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SN)
SN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700万元(不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贰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4.2.3 桥梁钢板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B)
GB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中厚板或热轧卷板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桥梁钢板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万元(含)人民币(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每年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上述资格条件限制;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0
6.1报价文件递交的
7.开标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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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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