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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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以(五发改投资26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淝山水库位于五河县小溪镇张巷村,水库总库容约49.47万m?,为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其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清淤工程、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以及其它工程等。
2.2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项目规模:工程预算:1491.335983万元(含暂列金:62.7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
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指2018年1月
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
为准)
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 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本项目企业类型:建筑行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 开标
: 2023年01月3
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以(五发改投资268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五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五河县淝山水库清淤加固工程,淝山水库位于五河县小溪镇张巷村,水库总库容约49.47万m?,为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其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清淤工程、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工程以及其它工程等。
2.2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项目规模:工程预算:1491.335983万元(含暂列金:62.7万元)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30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指2018年1月
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 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 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本项目企业类型:建筑行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 10(不含) 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4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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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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