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1.2、项目名称:年度市政园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咨询服务标段二
1.3、项目预算:约100万元
1.4、采购需求:开展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年度重点市政园林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背靠背”编制工作,如为EPC项目,则进行EPC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编制或招标图控制价编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或图纸深度情况确定),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控制价备案、释疑及配合审计等后续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5、服务周期、时效及质量目标:2023年02月-20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说明: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后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将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说明:将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说明: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说明: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4、第2.1(5)承诺中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请于2023年01月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