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届临床班启东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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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届临床班启东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届临床班启东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345号(原党校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估算投资2116万元。
2.1.3工期要求:12
历天,具体开工
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届临床班启东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包括其中房屋建筑加固、室内外装饰、改造、机电安装、智能化及室外配套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不再要求明确;签订施工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相关岗位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按时办理各项施工许可手续,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 年1月
17时00 分至2023年1 月1
09时00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届临床班启东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人民医院、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紫薇中路345号(原党校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5800平方米,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估算投资2116万元。
2.1.3工期要求:12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2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5月。
2.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23届临床班启东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包括其中房屋建筑加固、室内外装饰、改造、机电安装、智能化及室外配套项目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不再要求明确;签订施工合同时,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且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供上述管理人员相关岗位证书及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按时办理各项施工许可手续,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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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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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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