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项目二次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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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 |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大气环境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运行维护
预算金额:2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对1套大气颗粒物激光雷达走航监测设施、1套VOCs环境走航监测设施、10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施和1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及卫星遥感监测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及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监测数据异常点位污染排查及数据分析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标办法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1.投标文件接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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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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