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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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2.1项目名称: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2003年6月迪庆现场办公会的决定,为科学勘探、合理开发普朗铜矿,由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等4家单位在2004年3月2组建的专门从事普朗铜矿勘探、基建和开采的股份制公司。
普朗铜矿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东北部,矿区距香格里拉市63km。海拔3400-4500米,高寒缺氧,年平均气温10摄氏度。是全国47个整装勘查区之一和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是中央支持云南藏区实现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103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云南省“双百”、“三个一百”重点工程。中铝集团、中国铜业转型发展的重点资源性项目,是一座大规模、低品位、高海拔的斑岩型铜矿,项目总投资560,971.86万元。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普朗铜矿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完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取得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证明。
2.5.2主要工作内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依法开展并完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取得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证明,具体工作如下: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的编制,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根据《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开展现场踏勘;开展环境空气、生产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地下水、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等方面环境检测,进行环境质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现状调查和影响分析,包括生态环保措施、设施运行效果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估,形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证明。
2.5.3工作成果:
1)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的编制;
2)开展现场踏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等规定,完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证明。
2.6 服务期限:12个月,
2.7 质量要求:
1)《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前期现场踏勘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5天,进行专项咨询和指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高校的,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熟悉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要求,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环境影响后评价类项目业绩,且矿山开采类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2018至今应主持或参与过至少1个环境影响后评价类项目,并提供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
2)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满足项目评价工作需要。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编制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23-01-11 09:00至 2023-01-19 17:00(北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 2023-02-15 09:30(北京)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2.1项目名称: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2003年6月迪庆现场办公会的决定,为科学勘探、合理开发普朗铜矿,由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等4家单位在2004年3月2组建的专门从事普朗铜矿勘探、基建和开采的股份制公司。
普朗铜矿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东北部,矿区距香格里拉市63km。海拔3400-4500米,高寒缺氧,年平均气温10摄氏度。是全国47个整装勘查区之一和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是中央支持云南藏区实现跨越发展、长治久安的103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云南省“双百”、“三个一百”重点工程。中铝集团、中国铜业转型发展的重点资源性项目,是一座大规模、低品位、高海拔的斑岩型铜矿,项目总投资560,971.86万元。
2.4项目地点: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格咱乡普朗铜矿
2.5招标范围:
2.5.1招标范围:完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取得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证明。
2.5.2主要工作内容: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依法开展并完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取得政府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备案证明,具体工作如下: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的编制,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根据《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开展现场踏勘;开展环境空气、生产废气、生产及生活废水、地下水、地表水、声环境、土壤、固体废物、辐射环境等方面环境检测,进行环境质量、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现状调查和影响分析,包括生态环保措施、设施运行效果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估,形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证明。
2.5.3工作成果:
1)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实施方案的编制;
2)开展现场踏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等规定,完成《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备案证明。
2.6 服务期限:12个月,
2.7 质量要求:
1)《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前期现场踏勘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5天,进行专项咨询和指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高校的,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熟悉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要求,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2项环境影响后评价类项目业绩,且矿山开采类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不少于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或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2018至今应主持或参与过至少1个环境影响后评价类项目,并提供职称证和业绩证明材料。
2)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满足项目评价工作需要。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12个月内无一般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编制普朗铜矿一期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2023-01-11 09:00至 2023-01-19 17:00(北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 2023-02-15 09:3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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