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2023-2025年动环监控设备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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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 2023-2025 年动环监控设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X24HW01230001),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 2023-2025 年动环监控设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1.2项目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新建动环监控能可靠采集各类动环设备实时告警情况,并能接入现网综合动环告警平台。实现告警系统派单,确保接入网机房、基站、局点及云网机房动环安全运行。
(2)工期要求:满足招标方要求。
(3)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从最终验收证书签署第二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软、硬件均属于系统维护内容。若在此期间有任何质量问题发生,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
1.3预估金额:本项目预估总金额150万元(不含税),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如投标人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1.4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100%。
1.5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金额用完为止。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至少3个动环监控设备及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页或合同签订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与“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订单的签订或结算单据上的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按照框架合同计数;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中国电信集团标准B接口规范的动环监控系统采集单元(FSU)的检测报告。
2.5电磁兼容: 采集器(FSU)硬件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依据 YD/T136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2.6提供与动环监控密切相关的采集器FSU 软件、FSU协议解析软件、能耗监测系统软件、数据采集方法及软件共四类软件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月1至2023年1月1,每日8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下同)。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 2023-2025 年动环监控设备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1.2项目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新建动环监控能可靠采集各类动环设备实时告警情况,并能接入现网综合动环告警平台。实现告警系统派单,确保接入网机房、基站、局点及云网机房动环安全运行。
(2)工期要求:满足招标方要求。
(3)质保期:三年,质保期从最终验收证书签署第二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软、硬件均属于系统维护内容。若在此期间有任何质量问题发生,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服务。
1.3预估金额:本项目预估总金额150万元(不含税),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如投标人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应用环境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D类机房 | 综合采集器 | 套 | 4000 |
2 | 多智能设备监控 | 通用采集器 | 台 | 3500 |
3 | 智能设备+传统设备 | 一体化采集器 | 台 | 4687 |
4 | 48V直流系统 | 收敛器 | 台 | 2112 |
5 | UPS系统 | 收敛器 | 台 | 3520 |
6 | UPS系统 | 收敛器 | 台 | 16896 |
7 | 240V高压直流系统 | 收敛器 | 台 | 10560 |
8 | 机房环境 | 传感器 | 套 | 8580 |
9 | 动环监控恢复 | 技术服务 | 次 | 860 |
1.4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100%。
1.5 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金额用完为止。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1 | CP01078 | 动力环境监测 |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全国范围内签订的至少3个动环监控设备及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提供单项合同作为证明材料的,应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页或合同签订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的内容“如×年度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与“2020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内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复印件,以订单的签订或结算单据上的为准,未提供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没有可识别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框架合同的合同个数按照框架合同计数;中标/选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经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中国电信集团标准B接口规范的动环监控系统采集单元(FSU)的检测报告。
2.5电磁兼容: 采集器(FSU)硬件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依据 YD/T1363-2005《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2.6提供与动环监控密切相关的采集器FSU 软件、FSU协议解析软件、能耗监测系统软件、数据采集方法及软件共四类软件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或专利证书。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1月1至2023年1月1,每日8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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