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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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选聘一家施工单位对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的零星工程(即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专业及安装工程专业的零星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工程和金额根据招标人实际发出的工程需求确定。
其中:(1)紧急施工、抢修及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求施工人员在接到工程需求后2小时(含2小时)以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处理,并同时报送相关预算费用,预算费用提供最晚不得超过处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
(2)其他零星工程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人员在3日内到场进行现场测量并报送预算,经甲方审核后,实施项目。
2.3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零星工程招标规模:年度工程项目规模合计约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至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禁止市场准入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3年1月1至2023年1月1(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2023年1月1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2023年2月9时00分到9时30分(北京)。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3年2月09时30分(北京)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择的全部内容。
2.2招标范围:选聘一家施工单位对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2023年度的零星工程(即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专业及安装工程专业的零星工程)进行施工,具体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确定,工程和金额根据招标人实际发出的工程需求确定。
其中:(1)紧急施工、抢修及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求施工人员在接到工程需求后2小时(含2小时)以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处理,并同时报送相关预算费用,预算费用提供最晚不得超过处理完成后2个工作日。
(2)其他零星工程工程项目:要求施工人员在3日内到场进行现场测量并报送预算,经甲方审核后,实施项目。
2.3质量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其它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零星工程招标规模:年度工程项目规模合计约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9至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至今)承担过2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禁止市场准入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3年1月1至2023年1月1(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2023年1月1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2023年2月9时00分到9时30分(北京)。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3年2月09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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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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