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宁城铁地下区间民用通信网络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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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滁宁城铁地下区间民用通信网络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注册后查看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滁宁城铁地下区间民用通信网络工程施工服务,包括民用通信无线分布系统(隧道)、电源配套(隧道和车站机房)及传输配套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及物资采购工作。
1.1.2预估规模/工程量:滁宁城铁地下区间工程线路全长约10.69km(双边),地下车站2座。本次采购含税预算总金额620.28万元,本工程规模以实际建设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决算乘以折扣系数为准。
1.1.3实施地域:安徽省滁州市。
1.1.4计划工期:预计2023年6月3
前竣工验收交付,具体工期与滁宁城铁相关工程同步。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和招标人管理规定要求。
1.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1.8质保期:施工部分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乙供材料部分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五年。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统一折扣(ON)100%,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ON)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证书:
(1)至少提供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至少提供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5本项目至少配置一支不少于6人的施工队伍(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至少3人具备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3人具备登高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非同一人,并承诺对所有施工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6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无线主设备或传输配套或电源配套或室内分布系统等施工(“施工”或“施工+采购”或“施工+设计+采购”类型)合同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
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2.7投标人应具备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提供与电力电缆、金属桥架、电源配套、站台站厅室分材料以上主要材料供货生产厂家(不包含代理商)签订的有效的供货意向协议或承诺中标后不晚于合同签订前提供。
2.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承担物资部分各类产品的相关检测费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10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11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01月1
08时30分至2023年01月1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滁宁城铁地下区间民用通信网络工程施工服务,包括民用通信无线分布系统(隧道)、电源配套(隧道和车站机房)及传输配套等专业工程的施工及物资采购工作。
1.1.2预估规模/工程量:滁宁城铁地下区间工程线路全长约10.69km(双边),地下车站2座。本次采购含税预算总金额620.28万元,本工程规模以实际建设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决算乘以折扣系数为准。
1.1.3实施地域:安徽省滁州市。
1.1.4计划工期:预计2023年6月3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合格质量等级及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1.1.6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和招标人管理规定要求。
1.1.7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之日止。
1.1.8质保期:施工部分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三年;乙供材料部分为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五年。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统一折扣(ON)100%,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ON)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序号 |
类型 |
基准价 |
最高投标限价 统一折扣(ON) |
1 |
施工费 |
工信部通信451号定额的50% |
100% |
2 |
乙供材料费 |
材料价格清单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投标人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证书:
(1)至少提供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2)至少提供一名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和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至少提供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5本项目至少配置一支不少于6人的施工队伍(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至少3人具备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3人具备登高证(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非同一人,并承诺对所有施工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且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6投标人须具备自2020年1月
2.7投标人应具备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供应能力,提供与电力电缆、金属桥架、电源配套、站台站厅室分材料以上主要材料供货生产厂家(不包含代理商)签订的有效的供货意向协议或承诺中标后不晚于合同签订前提供。
2.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承担物资部分各类产品的相关检测费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2.10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11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1)投标人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信息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且未提供合理说明;
(2)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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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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