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地面指挥中心一二楼穿层加固工程的公告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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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6-F-HZZCCS2023004-1
标段名称:人防地面指挥中心一二楼穿层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7907.68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人防地面指挥中心一二楼穿层加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
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年07月至2022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6号)、连建发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
18:00:00止(北京
)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
:2023年01月3
09:00:00
标段编号:320706-F-HZZCCS2023004-1
标段名称:人防地面指挥中心一二楼穿层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7907.68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人防地面指挥中心一二楼穿层加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年07月至2022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第6号)、连建发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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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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