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阳光合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一月第一次物资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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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招标人为日照阳光合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日照阳光合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组织电商三级专区寻源采购,本次项目分为四个分标,第一分标防火接地材料,拟选取4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第二分标办公用品,拟选取2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第三分标安全工器具,拟选取4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第四分标五金建材,拟选取6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商”)为招标(含竞谈等)活动的采购人。国网电商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国网电商组织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完成供应商入驻、开店、商品上架等工作,本次电商采购第一分标竞价模式为固定价及二次竞价(二次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本次中标价);第三、四分标竞价模式为二次竞价,第二分标竞价模式为固定价。
国网电商按照中标结果向供应商采购物资,同时,通过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网址:http://j.esgcc.com.cn)按照中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向阳光合源集团(以下简称“省管产业单位”)提供物资。省管产业单位在电商化采购专区中,通过线上可视化方式向国网电商下单采购物资,国网电商线上实时将省管产业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扣除0.8%让利后)流转给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采购省管产业单位订单商品,同时约定,由中标供应商直接向省管产业单位发货并开展履约服务。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不适用于大学等事业单位)。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的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投标人作出不利的评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l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物资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3.2.1审核标准
3.2.1.1业绩审核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合同应提供合同的关键部分,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2)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无合同签订的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上关于工程规模描述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工程规模的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甲方证明等文件。
(4)服务框架协议中标人须提供具体工程业绩合同,仅提供服务框架协议合同不予认可。
(5)转包/分包项目视为无效业绩。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3.2.1.2 企业资质审核标准
(1)投标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3)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1.3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
(1)投标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3)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将加强对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监造、抽检、验收和供应商绩效评价力度,实现质量监督结果、合同履约运行、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招标采购联动。对在招投标、生产制造、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入网运行等环节发生诚信、交货、质量等方面问题的供应商,根据发生不良行为的程度,给予最高扣减该供应商协议有效期内中标总量50%的处罚,并暂停随后的采购需求匹配,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放开匹配,如协议有效期结束时仍未完成整改则取消剩余中标金额,终止合同。并在随后的招标采购评标环节分别给予限制授标或暂停授标、扣减商务评审分值等处罚措施。
3.5各投标人按分标响应本次招标采购,可以参与多个分标,也可以仅参与某一分标。
3.6各投标人应就本次招标的同一分标内的全部标包投标并参与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如,投标人参与第一分标的投标,第一分标的4个包必须全部参与)
3.7投标人应对所投同一分标下不同包内相同招标要求货物的响应(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物料描述(技术要求)及投标报价等)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分标下所有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17时(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组织电商三级专区寻源采购,本次项目分为四个分标,第一分标防火接地材料,拟选取4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第二分标办公用品,拟选取2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第三分标安全工器具,拟选取4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第四分标五金建材,拟选取6家供应商进驻电商三级专区;
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电商”)为招标(含竞谈等)活动的采购人。国网电商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国网电商组织中标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完成供应商入驻、开店、商品上架等工作,本次电商采购第一分标竞价模式为固定价及二次竞价(二次竞价报价不得高于本次中标价);第三、四分标竞价模式为二次竞价,第二分标竞价模式为固定价。
国网电商按照中标结果向供应商采购物资,同时,通过国网公司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网址:http://j.esgcc.com.cn)按照中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向阳光合源集团(以下简称“省管产业单位”)提供物资。省管产业单位在电商化采购专区中,通过线上可视化方式向国网电商下单采购物资,国网电商线上实时将省管产业单位下达的采购订单(扣除0.8%让利后)流转给中标供应商,并向中标供应商采购省管产业单位订单商品,同时约定,由中标供应商直接向省管产业单位发货并开展履约服务。
2.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YGHY23-WZ-DSZB-0101-001 |
防火接地材料 |
包01-包04 |
YGHY23-WZ-DSZB-0101-002 |
办公用品 |
包01-包02 |
YGHY23-WZ-DSZB-0101-003 |
安全工器具 |
包01-包04 |
YGHY23-WZ-DSZB-0101-013 |
五金建材 |
包01-包0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对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的打印版,报告首页的“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日前一个月内(不适用于大学等事业单位)。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的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投标人作出不利的评价。
(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l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物资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
序号 |
分标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
防火接地材料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上述项目,经营范围包含本分标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需提供证明材料); |
2 |
办公用品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上述项目,经营范围包含本分标采购内容; |
3 |
安全工器具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上述项目,经营范围包含本分标采购内容; 2、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 |
4 |
五金建材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及时执行上述项目,经营范围包含本分标采购内容; |
3.2.1.1业绩审核标准
(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合同应提供合同的关键部分,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
(2)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无合同签订的不予认可。
(3)业绩证明上关于工程规模描述不清楚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工程规模的材料,如中标通知书、甲方证明等文件。
(4)服务框架协议中标人须提供具体工程业绩合同,仅提供服务框架协议合同不予认可。
(5)转包/分包项目视为无效业绩。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3.2.1.2 企业资质审核标准
(1)投标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3)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2.1.3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标准
(1)投标人应按专用资质中各分标的具体规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3)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将加强对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监督工作,加大监造、抽检、验收和供应商绩效评价力度,实现质量监督结果、合同履约运行、供应商绩效评价和招标采购联动。对在招投标、生产制造、交货验收、安装调试、入网运行等环节发生诚信、交货、质量等方面问题的供应商,根据发生不良行为的程度,给予最高扣减该供应商协议有效期内中标总量50%的处罚,并暂停随后的采购需求匹配,待完成整改,验收合格后重新放开匹配,如协议有效期结束时仍未完成整改则取消剩余中标金额,终止合同。并在随后的招标采购评标环节分别给予限制授标或暂停授标、扣减商务评审分值等处罚措施。
3.5各投标人按分标响应本次招标采购,可以参与多个分标,也可以仅参与某一分标。
3.6各投标人应就本次招标的同一分标内的全部标包投标并参与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例如,投标人参与第一分标的投标,第一分标的4个包必须全部参与)
3.7投标人应对所投同一分标下不同包内相同招标要求货物的响应(货物品牌、规格型号、物料描述(技术要求)及投标报价等)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投标人在该分标下所有包的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分标名称 |
权重 |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防火接地材料 |
40 |
50 |
10 |
办公用品 |
40 |
50 |
10 |
安全工器具 |
40 |
50 |
10 |
五金建材 |
40 |
50 |
10 |
5.1本次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1月13日至2023年01月217时(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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