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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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经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复〔2022〕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查姆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小庙河水库)清淤量22.6万m³;查姆湖水体置换调水量127.5万m³,置换水源分别为子石冲水库、栗树梗水库、施家河水库;查姆湖生态修复生态护岸面积3.12万㎡;新建4块人工浮岛,面积4200㎡;建设内容包括:(1)查姆湖底泥污染清理;(2)查姆湖水体置换,新建补水管道,新建泵站及光伏电站;(3)查姆湖生态修复,实施生态修复等,概算总投资6145.93万元。
2.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双柏县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编号:SB-CMHSHJZL-EPC
2.3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通过审查获得批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对项目审批的规定和深度要求,满足可施工性、操作性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4 计划工期:18
历天(其中主体工程设计周期3
历天)。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3.1 资质等级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书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并承诺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允许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1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投标人为行政(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决算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3.4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规定。
3.5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2019-202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19-2021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2019-2021年)需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经理无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为止的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2019-2021年)需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为止的查询结果为准)。
(4)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
(5)投标人需对自己提供的证明资料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硬性条件。
3.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13577822150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23 年 1 月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本招标项目双柏县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经双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复〔2022〕6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双柏县国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查姆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小庙河水库)清淤量22.6万m³;查姆湖水体置换调水量127.5万m³,置换水源分别为子石冲水库、栗树梗水库、施家河水库;查姆湖生态修复生态护岸面积3.12万㎡;新建4块人工浮岛,面积4200㎡;建设内容包括:(1)查姆湖底泥污染清理;(2)查姆湖水体置换,新建补水管道,新建泵站及光伏电站;(3)查姆湖生态修复,实施生态修复等,概算总投资6145.93万元。
2.2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双柏县查姆湖水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合同编号:SB-CMHSHJZL-EPC
2.3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通过审查获得批复。(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对项目审批的规定和深度要求,满足可施工性、操作性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现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
2.4 计划工期:18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仅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
3.1 资质等级要求:
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设计资质要求:水利行业(水库枢纽、引调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书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且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换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并承诺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非建设方同意不允许任何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19-2021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如投标人为行政(事业)单位,只需提供决算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
3.4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规定。
3.5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须信誉良好,近三年(2019-202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近三年(2019-2021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近三年(2019-2021年)需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经理无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3)近三年(2019-2021年)需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勘察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经理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以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4)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项目经理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
(5)投标人需对自己提供的证明资料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6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硬性条件。
3.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13577822150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23 年 1 月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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