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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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2】6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西四环北延 (绿境路-大河路) 再生水管线新建工程,南起大河路,北至绿境路,新建主管长1300米,管径为DN400,管位位于道路中西36米,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9
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最新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2年1月
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2022年1月
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投标人需承诺2019年1月
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月1
至2023年2月
下载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再生水管线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22】66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西四环北延(绿境路-大河路)再生水管线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西四环北延 (绿境路-大河路) 再生水管线新建工程,南起大河路,北至绿境路,新建主管长1300米,管径为DN400,管位位于道路中西36米,管道材质为球墨铸铁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9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最新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同时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2022年1月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2022年1月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投标人需承诺2019年1月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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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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