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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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 示范区经复(20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基地
2.1.2建设规模: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回填区位于疏港大道以南,港前大道以西、江苏大道以东、苏海路以北区域,面积约360亩,回填土方量约60万方,土源为东陬山东侧地块。合同估算价约2170万元.
2.1.3招标控制价:2173.562271万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 2173.562271*95%=2064.884157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招标范围: 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回填区位于疏港大道以南,港前大道以西、江苏大道以东、苏海路以北区域,面积约360亩,回填土方量约60万方,土源为东陬山东侧地块。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8年1月
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土方量在35万方及以上的类似土方施工业绩 ;
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
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土方量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方量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除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7.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 年 1 月 1
至 2023 年 1 月2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 示范区经复(202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洋井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集中组织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标段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概况
2.1.1建设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石化基地
2.1.2建设规模: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回填区位于疏港大道以南,港前大道以西、江苏大道以东、苏海路以北区域,面积约360亩,回填土方量约60万方,土源为东陬山东侧地块。合同估算价约2170万元.
2.1.3招标控制价:2173.562271万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 2173.562271*95%=2064.884157 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招标人期望值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1.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2.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招标范围: 徐圩新区产业用地土方回填整体平整一期项目(石化基地)四标段回填区位于疏港大道以南,港前大道以西、江苏大道以东、苏海路以北区域,面积约360亩,回填土方量约60万方,土源为东陬山东侧地块。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2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4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18年1月
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监理、施工、建设单位三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2)类似工程业绩
(3)类似工程业绩土方量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方量为准。
(4)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除建设单位证明文件)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7.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公布为准, 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3.7.3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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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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