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子项目三老年病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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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医院自筹、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子项目三老年病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子项目三老年病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次招标)
2、工程概况: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老年病医院院区用地47548.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10层门诊楼、一栋9层(地下2层)专护楼和一栋9层专科楼。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52261.98平方米,其中门诊楼12539.68平方米,专护楼地上16163.31平方米、专科楼12760.40平方米、连廊499.74平米,地下车库10298.85平方米。本次采购门诊楼、专科楼、专护楼配套电梯共14台(有机房医用电梯12台,杂物电梯2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18号。
4、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
5、工期要求(履约期限):6
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3
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3
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
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工作面移交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医用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医用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医用电梯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B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备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上述人员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上传人员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或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本项目的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市范围内,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医用电梯的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是拟投医用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医用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的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及拟供所有电梯制造商近3年(以投标截止
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者严重违约和重大安全、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做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
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注:本项目小微企业政策针对的是电梯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对电梯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进行承诺,要求所有电梯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才能享受加分政策。
五、招标文件下载
为2023年01月0
至2023年01月1
17时30分止。
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3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亚行贷款、医院自筹、申请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子项目三老年病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子项目三老年病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次招标)
2、工程概况: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示范项目老年病医院院区用地47548.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栋10层门诊楼、一栋9层(地下2层)专护楼和一栋9层专科楼。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52261.98平方米,其中门诊楼12539.68平方米,专护楼地上16163.31平方米、专科楼12760.40平方米、连廊499.74平米,地下车库10298.85平方米。本次采购门诊楼、专科楼、专护楼配套电梯共14台(有机房医用电梯12台,杂物电梯2台)。(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3、项目建设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18号。
4、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保、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
5、工期要求(履约期限):6
6、质量目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安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之一:
(1)投标人是所投医用电梯设备制造商(同一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医用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电梯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所投医用电梯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乘客电梯中的曳引式客梯级别要求为B级及以上(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制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备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10人,上述人员必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或《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上传人员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和2022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或二维码)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6、本项目的固定维保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地址应在宜昌市范围内,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若固定维保单位是所投医用电梯的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是拟投医用电梯设备代理商且作为固定维保单位;
(3)投标人不作为固定维保单位且固定维保单位不是所投医用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直属分支机构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人与固定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彩色扫描件;②固定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③固定维保单位的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或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7、投标人及拟供所有电梯制造商近3年(以投标截止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
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评标时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注:本项目小微企业政策针对的是电梯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对电梯制造商的企业类型进行承诺,要求所有电梯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才能享受加分政策。
五、招标文件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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