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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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JZB-05-37-22),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委托,现对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需租赁房屋作为业务周转用房。
2.3 招标范围: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2023年-2025年交流干部周转住房出租,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4项目预算金额:约4.08万元/年。
2.5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4.08万元/年。
2.6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
2.7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老公司加固维修项目完成可入住之日。
2.8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江城县分公司干部交流租赁项目1,每套租赁面积不高于80㎡,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2000.00元/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即1000.00元/月(大写:壹仟元整)。
二标段:江城县分公司干部交流租赁项目2,每套租赁面积不高于80㎡,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4400.00元/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即1200.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三标段:江城县分公司干部交流租赁项目3,每套租赁面积不高于80㎡,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4400.00元/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即1200.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向招标人提供房屋租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拟出租房屋或场地为投标人合法所有,能够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7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3.9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10无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受限情形;
3.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至2023年1月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下同),通过以下方式一或方式二获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项目编号:KJZB-05-37-22),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委托,现对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江城县分公司交流干部周转住房租赁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需租赁房屋作为业务周转用房。
2.3 招标范围: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2023年-2025年交流干部周转住房出租,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需求”。
2.4项目预算金额:约4.08万元/年。
2.5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4.08万元/年。
2.6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江城县分公司。
2.7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老公司加固维修项目完成可入住之日。
2.8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江城县分公司干部交流租赁项目1,每套租赁面积不高于80㎡,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2000.00元/年(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即1000.00元/月(大写:壹仟元整)。
二标段:江城县分公司干部交流租赁项目2,每套租赁面积不高于80㎡,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4400.00元/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即1200.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三标段:江城县分公司干部交流租赁项目3,每套租赁面积不高于80㎡,租赁费用总价最高限价14400.00元/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整),即1200.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同时成为多个标段的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向招标人提供房屋租赁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拟出租房屋或场地为投标人合法所有,能够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3.7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3.9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招标人列入不合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10无法律、法规规定招标受限情形;
3.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1至2023年1月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下同),通过以下方式一或方式二获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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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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