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高效节水)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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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高效节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高效节水)已经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张行审投〔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
(2)工程规模:涉及建设面积1866亩,永联村泵站改造提升5座,和平村新建泵站2座,新建生态排水沟6.80km,U型排水沟1.69km,新建低压管道8.67km,修复1.3m宽硬质村道7.41km,新建2m宽硬质村道1.23km,新建5m宽硬质村道15m,以及配套渠系建筑物、生态退水及智能化措施。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备注:
3.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投标人自2017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明及能充分证明业绩规模的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一年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一年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01月1
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
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高效节水)已经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的批复张行审投〔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张家港市
(2)工程规模:涉及建设面积1866亩,永联村泵站改造提升5座,和平村新建泵站2座,新建生态排水沟6.80km,U型排水沟1.69km,新建低压管道8.67km,修复1.3m宽硬质村道7.41km,新建2m宽硬质村道1.23km,新建5m宽硬质村道15m,以及配套渠系建筑物、生态退水及智能化措施。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01 | 2022年度南丰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高效节水) | 1697.96 | 2023年02月2 |
备注:
3.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投标人自2017年1月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一年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一年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扫描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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