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大桥夜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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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翔安大桥夜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翔安大桥夜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带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翔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翔安大桥及两侧互通夜景照明和配套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起于湖里区环岛东路互通,终于翔安区滨海东大道互通,总长度7.13公里,其中:海中桥段2.91公里;环岛东路互通匝道桥1.79公里;滨海东大道互通匝道桥2.43公里。本次招标包含翔安大桥及两侧互通夜景照明和配套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监理服务工作。(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建安费8106.7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监理服务费控制价告知单为准(截标前5天发布)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之日止,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及保修阶段服务期,保修阶段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起至工程保修期满(含两年缺陷责任期)为止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 10:45:00至2023-02-15 10:45: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翔安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翔安大桥及两侧互通夜景照明和配套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等,起于湖里区环岛东路互通,终于翔安区滨海东大道互通,总长度7.13公里,其中:海中桥段2.91公里;环岛东路互通匝道桥1.79公里;滨海东大道互通匝道桥2.43公里。本次招标包含翔安大桥及两侧互通夜景照明和配套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监理服务工作。(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建安费8106.75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以监理服务费控制价告知单为准(截标前5天发布)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通过验收之日止,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及保修阶段服务期,保修阶段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起至工程保修期满(含两年缺陷责任期)为止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8 10:45:00至2023-02-15 10:45: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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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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