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4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设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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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
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设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
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设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
2.1.1各类新建、改造、维护改造、搬迁等铁塔类、微站项目的塔桅土建、局房、动力配套等设计工作;室分类项目的无线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光纤分布系统、通信工程局房动力配套等设计工作;综合解决方案中的传输引入、低压电力引入及重点机房等设计工作;配合完成城乡规划、无线网络站址规划、重点机房规划。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网络测试、需求整合、站址筛查、基站选址、现场勘查、编制标准设计方案、非标准设计方案、在线立项(设计)、设计及出图、设计变更、设计会审、PMS系统等设计相关信息录入操作,采购、施工、验收、审计配合以及其它必要的各项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等;创新产品、规划支撑、新业务支撑和招标人交办的其它支撑工作(仅限规划和工程设计方面)等。工程项目设计部分均为一阶段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范围。
2.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所有地市区县,配合相关部门(地区发改委投资中心等)开展公共建筑图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入驻当地行政服务大厅,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审核公共建筑物图纸,参加专业设计图审评审会议,联动三家通信企业,结合实际对建筑物设计图纸提交评审意见,推动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贯彻落实等工作支撑服务。
2.2采购预算:8484.95万元(含税),其中成本类(1614.68万元),资本类(6870.27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
至2025年2月2
,到期份额未使用完成可延期。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建设地点:全疆各地市。
2.6标段划分: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为5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人,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附表1:
注:本项目实际共划分5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一家单位,各标段包含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因铁塔公司财务管理要求,资本性支出与成本性支出需分别签订协议,又因第三方比德投标平台系统规则限制,需将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分别设置标段,故在比德投标平台内将原5个标段按照资本支出与成本支出调整为10个标段,最终的评标、中标都以附表1中为准,比德系统中标段设置如附表2。
附表2:
潜在投标人在文件获取时,若参与标段1(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需同时获取标段1-成本与标段1-资本对应的招标文件,递交文件时标段1-成本与标段1-资本递交同一份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资本标段为准,标段1的评标结果以资本标段的评标结果为准。标段2(昌吉、巴州)以此类推。
2.7项目类型:服务。
2.8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2.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企业资质要求:&bsp;
3.3.1满足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满足以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
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发票/结算文件
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设计或勘察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及对应的发票,发票须体现与该合同的对应关系(例如:发票备注中有合同编号或项目名称或甲方出具证明文件等信息)。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②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发票/结算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③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发票/结算文件为准。
注:如框架合同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结算文件或以上任意两种文件(如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则以发票为准,发票须体现与该合同的对应关系(例如:发票备注中有合同编号或项目名称或甲方出具证明文件等信息)。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3.5.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bsp;&bsp;/&bsp; 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月1
23时30分至2023年1月3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
2.1.1各类新建、改造、维护改造、搬迁等铁塔类、微站项目的塔桅土建、局房、动力配套等设计工作;室分类项目的无线分布系统、隧道分布系统、光纤分布系统、通信工程局房动力配套等设计工作;综合解决方案中的传输引入、低压电力引入及重点机房等设计工作;配合完成城乡规划、无线网络站址规划、重点机房规划。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网络测试、需求整合、站址筛查、基站选址、现场勘查、编制标准设计方案、非标准设计方案、在线立项(设计)、设计及出图、设计变更、设计会审、PMS系统等设计相关信息录入操作,采购、施工、验收、审计配合以及其它必要的各项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等;创新产品、规划支撑、新业务支撑和招标人交办的其它支撑工作(仅限规划和工程设计方面)等。工程项目设计部分均为一阶段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范围。
2.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所有地市区县,配合相关部门(地区发改委投资中心等)开展公共建筑图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入驻当地行政服务大厅,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审核公共建筑物图纸,参加专业设计图审评审会议,联动三家通信企业,结合实际对建筑物设计图纸提交评审意见,推动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贯彻落实等工作支撑服务。
2.2采购预算:8484.95万元(含税),其中成本类(1614.68万元),资本类(6870.27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5建设地点:全疆各地市。
2.6标段划分:
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招标的方式,划分为5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1人,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附表1:
序号 |
标段 |
区域 |
份额数量 |
份额 |
标段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
含税成本费用支出(万元) |
含税资本性支出(万元) |
1 |
标段1 |
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 |
1 |
100% |
3125.61 |
408.48 |
2717.13 |
2 |
标段2 |
昌吉、巴州 |
1 |
100% |
1800.05 |
372.37 |
1427.68 |
3 |
标段3 |
乌鲁木齐、伊犁、博州 |
1 |
100% |
1584.50 |
318.92 |
1265.58 |
4 |
标段4 |
克拉玛依、塔城、石河子、奎屯 |
1 |
100% |
1115.29 |
295.95 |
819.34 |
5 |
标段5 |
阿勒泰、哈密、吐鲁番 |
1 |
100% |
859.50 |
218.96 |
640.54 |
合计 |
8484.95 |
1614.68 |
6870.27 |
附表2:
标段号 (标段划分) |
标段1 |
标段2 |
标段3 |
标段4 |
标段5 |
|||||
标段号 (比德系统) |
标段1-成本 |
标段1-资本 |
标段2-成本 |
标段2-资本 |
标段3-成本 |
标段3-资本 |
标段4-成本 |
标段4-资本 |
标段5-成本 |
标段5-资本 |
2.7项目类型:服务。
2.8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2.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10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企业资质要求:&bsp;
3.3.1满足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满足以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有效的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住建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2020年11月3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以及对应的发票,发票须体现与该合同的对应关系(例如:发票备注中有合同编号或项目名称或甲方出具证明文件等信息)。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②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采购订单/发票/结算文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③单项合同业绩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发票/结算文件为准。
注:如框架合同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结算文件或以上任意两种文件(如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则以发票为准,发票须体现与该合同的对应关系(例如:发票备注中有合同编号或项目名称或甲方出具证明文件等信息)。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将终止合同。
3.5.2控股及管理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5.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gov.c)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bsp;&bsp;/&bsp; 经济补偿。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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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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