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市增城区
一、招标条件
增城广州电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利用广州电装厂房面积约为 62000 万平方米,停车场 7400 平米,规划建设总容量9.0751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及相 应的配套并网设施。项目所涉及的屋面形式包括混凝土屋面和直立锁边型彩钢瓦 屋面,其中混凝土屋面、停车场及连廊采用单晶 550Wp 双面组件,彩钢瓦屋面采用单晶 550Wp 单面组件。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详见附表:
招标项目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区 |
投资方 |
装机容量MWp |
结构条件 |
备注 |
1 |
增城广州电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广东省广州市 |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9.0751 |
车棚、彩钢瓦、水泥屋面、钢构玻璃面 |
/ |
总计 |
9.0751 |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1)采购范围:
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揽本项工程,并根据实际装机容量进行结算的承包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全部工程勘察及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承包人负责采购“除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外”所有的配套设备及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逆变器、光伏变压器、开关柜、光伏支架、BIPV支架电缆等等)、屋面补漏(如有漏水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BIPV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确认等测试和手续,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承包人须承担为本工程屋顶业主“广州电装有限公司”租用临时停车场的费用,以及停车场树木移栽费用。
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公司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若此项目厂房需要加固,最终具体厂房加固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
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按要求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供电局对项目接入意见办理、接入方案的设计、评审、接入施工图纸的设计、评审、接入系统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施工、调试以及竣工验收、质监验收、政府部门的平价上网项目核准,以及上述工作的过程协调等。若当地政府部门对项目的施工许可、工程报建、规划、消防、防雷、职业健康、环评和环境保护、卫生防护等有要求的,也属于承包人合同范围内工作。为了满足项目并网,需要满足供电局关于线路改造、对侧变电站改造、网络安防、电能质量、调度控制的要求,其实施工作、手续和费用已包含于承包人合同范围,合同费用不再进行调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承包人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手续办理、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总计9.0751MWp,不划分标段。承包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由招标人或其下属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工期安排:本工程不晚于2023年8月
(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个标段。
(4)标的物清单: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 |
质量标准 |
备注 |
1 |
增城广州电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268.78万元 (每瓦单价不高于2.50元/W) |
详见招标文件 |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类似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的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b)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c)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d)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
e)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f)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g)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及光伏电站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
h)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或属自身原因而被终止合同,且不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罚期内(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6、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供应商资信档案尚在时效期内、无不良记录(以招标人上级单位及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名单为准,且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7、投标人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说明:1)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8、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跨省执业的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和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以提供连续4个月社保证明为准,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不计,从招标公告发布日当月的前一个月向前连续提供四个月的社保证明。
9、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