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大浦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9
收藏项目
开发区大浦公园提升改造工程一标段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大浦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2】126号、连开审批复【2022】13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开发区大浦路北、临连高速西,总建设面积8.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发区大浦公园内综合楼、公共停车场、公厕、园建、桥梁、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照明等。
说明:开发区大浦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在先评的标段中己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审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2.1.3、招标控制价:19848703.09元
2.1.4、工期要求:12
历天。
2.1.5、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连云港市“玉女峰杯”市优工程标准、并争创“扬子杯”省优工程,相关费用结算时按实际达到等级标准计取;如达不到“玉女峰杯”质量标准按合同价2%对承包人进处罚。
2.2、招标范围:开发区大浦公园内 包括综合楼建筑、结构、幕墙、水电等附属工程, 室外消防通道、停车场、室外消防水池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
上公共建筑类似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旅游建筑(如旅馆、宾馆、招待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学校、图书馆、文化宫、教育、科研、卫生、体育馆建筑等),医疗建筑(包括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通信广播建筑(如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等)。不包含居民小区、工业厂房,下同。(提供的业绩无法明示该业绩为公共建筑工程业绩的为无效业绩)。
(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
等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工程业绩
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
为准。
(4)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期间所承接的类似业绩。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01月1
至2023年01月31 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大浦公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开审批复【2022】126号、连开审批复【2022】13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开发区大浦路北、临连高速西,总建设面积8.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发区大浦公园内综合楼、公共停车场、公厕、园建、桥梁、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照明等。
说明:开发区大浦公园提升改造工程共分2个标段,一标段: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二标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上述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在先评的标段中己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段中参与评审但不参与中标候选人推荐。
2.1.3、招标控制价:19848703.09元
2.1.4、工期要求:12
2.1.5、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达到连云港市“玉女峰杯”市优工程标准、并争创“扬子杯”省优工程,相关费用结算时按实际达到等级标准计取;如达不到“玉女峰杯”质量标准按合同价2%对承包人进处罚。
2.2、招标范围:开发区大浦公园内 包括综合楼建筑、结构、幕墙、水电等附属工程, 室外消防通道、停车场、室外消防水池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
上公共建筑类似工程,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注:本项目所称公共建筑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旅游建筑(如旅馆、宾馆、招待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学校、图书馆、文化宫、教育、科研、卫生、体育馆建筑等),医疗建筑(包括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通信广播建筑(如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机场等)。不包含居民小区、工业厂房,下同。(提供的业绩无法明示该业绩为公共建筑工程业绩的为无效业绩)。
(1)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
(3)类似工程业绩
(4)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5)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工作期间所承接的类似业绩。
(6)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均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常州院)-碳酸丙烯酯原料采购-20250428招标公告 2025-04-28
-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DCS系统Q7模块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8
- 叶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聚碳材料公司3×350t/h+2×40MW热电联产项目一期(1炉1机)EPC工程项目--厂区道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8
- 双鸭山安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8
- 公用能源投资(台山)有限公司耐磨热电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2025年生产投资计划昌宁县优化营商环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8
- G000524光伏逆变器-采购公告 2025-04-28
- 中国电信黑龙江分公司2025-2026年通信工程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
- 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服务人员外委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2025年市区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