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分析型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2022120124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分析型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8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月1起至2023年1月3,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23年2月09点30分(北京)
开标:2023年2月09点30分(北京)
项目编号:ZC2022120124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分析型流式细胞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分析型流式细胞仪 | 1套 | 180万元 | 178.6万元 | 否 |
2)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属于工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由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 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 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必须出具其信用良好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3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5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3.7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8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月1起至2023年1月3,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2023年2月09点30分(北京)
开标:2023年2月09点3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请注册或升级以上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 款 付款指导
- 续 老会员下载续费申请表
- 新 新会员下载会员申请表
微信扫码
实时联系
相关项目推荐
-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临床检验设备及医用光学仪器招标公告 2024-11-15
- 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濮阳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黄平县人民医院关于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4-11-15
- 黄平县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机构能力建设)中央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5
- 临汾市中心医院门诊住院楼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4-11-15
-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15
- 沧州市人民医院后勤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14
- 子午流注低频治疗仪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