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顺熙悦府项目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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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顺熙悦府项目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已由 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顺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地块
2.2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顺德区顺控城投顺熙悦府项目展示区园林景观工程,由佛山市顺德区顺熙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南国西路以南、龙海路以西地块,总绿化面积约为12835㎡,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首开区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
2.3工期总日历天数: 9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764,242.58 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园建工程:新建园路铺装约4926㎡, 镜面水景,无动力乐园,入口水景,曲径水景,跌级花基,入户小矮墙,入户铁艺栏杆,特色坐凳,及园区室外部品等。
2.5.2绿化工程:种植乔木约146棵,种植灌木约241棵,铺种地被面积约6038㎡, 起坡造型等。
2.5.3给排水工程:景观给排水,艺术水景给排水,园林部分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雨水井、室外污水井等。
2.5.4电气工程:电缆,配管,园林配电箱,手孔井,庭院灯,投光灯等。
2.5.5其他:前广场飘带、雕塑、泛光照明、IP工程等(包含在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中),不含精神堡垒。
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资料。
2.5.6其他技术服务:中标人必须要全面理解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并配合招标人对部分园林景观进行图纸深化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其费用已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内,招标人将不再因此补偿任何费用。
2.6承包方式: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协议书第四条规定。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7 月至 2022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扫描件为准。
4.5.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4.7对投标人企业承接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7.1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
注:①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证明材料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如为联合体业绩,须为独立承担该业绩中的园林绿化施工工作(且须满足相关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1 月 20 日至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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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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