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长阳县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磨市镇柑桔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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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北省长阳县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磨市镇柑桔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北省长阳县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磨市镇柑桔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磨市村。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
2.4、工程概况:
(一)产业基础设施:(1)堰塘整治5个,共计4160.1m²;(2)老园翻新改造46669m²,约70亩;(3)水肥一体化230亩。包括:63ΦPE管3000m,16ΦPE管10000m,蓄水池500m³,配肥池500m³;(4)新建田间2.5m宽作业道2500m;(5)新建公共卫生设施2套;(6)乡村绿化美化,共计建筑面积1200m²。
(二)文化元素建设:(1)步游道500m;(2)柑桔贮存基地场坪900m²;(3)集散中心土地整治2处,共800m²。
(三)设施农业建设:新建柑桔大棚40亩。
(四)基地内道路工程:硬化4600m,黑化4600m。
2.5、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6、计划工期:36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7、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8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9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的诚信专项总分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总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 招标文件下载
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为2023年2月13日
9时00分。
湖北省长阳县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磨市镇柑桔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8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湖北省长阳县2022年以工代赈赈济模式创新拓展项目(磨市镇柑桔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磨市村。
2.3、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和地方自筹。
2.4、工程概况:
(一)产业基础设施:(1)堰塘整治5个,共计4160.1m²;(2)老园翻新改造46669m²,约70亩;(3)水肥一体化230亩。包括:63ΦPE管3000m,16ΦPE管10000m,蓄水池500m³,配肥池500m³;(4)新建田间2.5m宽作业道2500m;(5)新建公共卫生设施2套;(6)乡村绿化美化,共计建筑面积1200m²。
(二)文化元素建设:(1)步游道500m;(2)柑桔贮存基地场坪900m²;(3)集散中心土地整治2处,共800m²。
(三)设施农业建设:新建柑桔大棚40亩。
(四)基地内道路工程:硬化4600m,黑化4600m。
2.5、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6、计划工期:36
2.7、质量目标: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安全生产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量)员)未在在建工程中担任相关职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8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22年10月-2022年12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3.9投标人需提供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企业信息登记证明;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的诚信专项总分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诚信专项总分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分];
3.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 招标文件下载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号)文件精神及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宜公共资源交易局〔2021〕1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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