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民医院数据中心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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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高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高州市人民医院数据中心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医院数据中心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月2起至2023年2月期间(办公内:8: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2023年2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州市人民医院数据中心维护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详见磋商文件
四、采购数量:3年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 详见磋商文件
2. 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必须对所投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
4.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月2起至2023年2月期间(办公内:8:3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2023年2月09时30分(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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