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纤维吸附过滤器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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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纤维吸附过滤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纤维吸附过滤器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纤维吸附过滤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纤维吸附过滤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和MR文件;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90天;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指定地点(吉林市);
2.6质保期:设备投运之日起12个月;
2.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其中70%以上的合同价款以电子银行承兑的形式支付)。
2.9最高投标限价:242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4投标人需具有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3.2业绩要求: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单套处理能力不小于400m³/h、单台设备处理能力不小于100m³/h的纤维吸附过滤器、且运行1年及以上的成功工业化在用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和对应的销售发票扫描件(合同中未明确内容应提供相关技术协议等),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投用
、目前状态、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买方需要核实业绩,卖方应无条件配合。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01-28 18:00:00至截止
2023-02-04 23:59:59(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为(申请截止
,下同)2023-02-21 9:00:00。
5.2开标
:2023-02-21 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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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纤维吸附过滤器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动力二厂化学水处理装置改扩建纤维吸附过滤器,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纤维吸附过滤器;
2.3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和MR文件;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90天;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指定地点(吉林市);
2.6质保期:设备投运之日起12个月;
2.7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8价款支付方式和
2.9最高投标限价:242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同等及以上体系有效认证)。
3.1.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1.4投标人需具有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质。
3.2业绩要求:2017年至投标截止日中国境内单套处理能力不小于400m³/h、单台设备处理能力不小于100m³/h的纤维吸附过滤器、且运行1年及以上的成功工业化在用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和对应的销售发票扫描件(合同中未明确内容应提供相关技术协议等),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业绩明细表,至少包括序号、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投用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3.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其他要求:
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5.2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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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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