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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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对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切实加强我港粉尘污染控制,提高我港粉尘污染的综合治理能力,保护和改善港口区域大气环境,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实施了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2.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系统构成分为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本次系统运维工作,主要指维护上述软硬件正常运行所开展的相关工作,使其与该项目建设验收时的设置保持一致,并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及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硬件运维人员至少2名;
拟投入本项目的软件技术人员至少1名;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评分办法另有约定的除外)。
3.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现招标人对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切实加强我港粉尘污染控制,提高我港粉尘污染的综合治理能力,保护和改善港口区域大气环境,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度实施了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2.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港口粉尘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系统构成分为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本次系统运维工作,主要指维护上述软硬件正常运行所开展的相关工作,使其与该项目建设验收时的设置保持一致,并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及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具体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拟投入本项目的驻场硬件运维人员至少2名;
拟投入本项目的软件技术人员至少1名;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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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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