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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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编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编制服务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
2.2.项目规模:250万千瓦(包含:20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4座220kV汇集站、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标段1:可行性研究报告
(1)工期要求
1)总体策划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3
开工,具体发包人通知为准。
2)可行性研究设计进度要求:项目公司具体约定
3)可研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起3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其他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版提交后,30天内通过集团公司技经中心审查,取得可研收口批复正式文件。
标段2: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3
开工,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为35天,具体工期
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标段3: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服务
合同签订生效后,3
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当地气象局审查。
标段4: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服务
35天(以招标方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8.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与此项目类似的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风电项目单体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单体容量2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分别不少于1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项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页、主要参数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的相关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业绩2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页、主要参数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附技术协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相同或类似的1项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
:2023-02-01 11:48到2023-02-07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
:2023-02-22 09:00。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编制服务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
2.2.项目规模:250万千瓦(包含:20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4座220kV汇集站、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标段1:可行性研究报告
(1)工期要求
1)总体策划要求: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3
2)可行性研究设计进度要求:项目公司具体约定
3)可研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起30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2)其他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版提交后,30天内通过集团公司技经中心审查,取得可研收口批复正式文件。
标段2: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本工程计划于2023年6月3
标段3: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服务
合同签订生效后,3
标段4: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服务
35天(以招标方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QT-20601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本次范围为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20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4座220kV汇集站(含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配合完成各专题报告的评审工作,完成项目用地手续的技术支持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CHDTDZ058/19-QT-20602 |
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
为保障光伏发电站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结合哈密地区电网结构和发展,按照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储能配套设施)及配套220kV汇集站建设规模、工程特点、发展规划和电力系统条件合理确定接入设计方案,编制完成项目风电、光伏及配套220kV汇集站、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报告编制数量应满足项目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评审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
200 |
CHDTDZ058/19-QT-20603 |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服务 |
编写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20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4座220kV汇集站、25万千瓦/50万千瓦时储能)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编制数量应满足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评审要求,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书面专家评审意见,并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取得核准意见书,且承担相关设备设施及评审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CHDTDZ058/19-QT-20604 |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服务 |
新疆华电哈密250万千瓦风光项目(200万千瓦风电、50万千瓦光伏发电、4座220KV升压汇集站、10%/2h储能)按照哈密市、县规划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图,对本项目进行勘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拟建区域内场地、裸土地、其他草地、林地、一般农用地等各类型土地的面积;风电、光伏、220kV汇集站场区(含检修道路、进场道路、储能等)勘测定界,提供建设项目征地坐标和外扩坐标、地理位置图、交通图、权属信息及平面图、建设项目征地区域与评估区(外扩300米)的叠合图、编制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租赁等勘界报告,完全满足哈密市、县国土部门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光伏租赁合同等办理要求。测绘勘界工作需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编制、场地选址要求等。并按照土地预审要求,出具建设项目用地界限图,负责委托办理项目用地位置地(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规划图、专项规划图;编制临时用地勘界报告、土地复垦方案,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和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项目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包含项目建设期所提供的各比例地形图。 |
2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8.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与此项目类似的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风电项目单体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单体容量2万千瓦及以上规模)分别不少于1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买方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签订日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入系统报告(含电能质量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2项单体容量5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页、主要参数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的相关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业绩2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封面页、主要参数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必要时附技术协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含地形图)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相同或类似的1项业绩,并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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