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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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5号、绥发改函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
2.2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综保区西侧。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138193.61元人民币。
2.4主要建设内容:地块一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路面900平方米,新建北巡路混凝土道路7078平方米,铺设立缘石2542米;挡土墙工程6425立方米;给水管道(DN200)14米,(DN300)1012米;雨水管道(D1000)242米,(D800)258米,(D600)485米,(300)109米;污水管道(D500)473米,(D400)448米;采暖管道1880米;排水沟工程3551.4立方米;涵洞工程5个;围网工程840米;平整场地9.46公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3月0开工,计划2023年10月3竣工,计划总工期24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起-2021年12月3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起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为于2023年02月0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2023年02月209时00分00秒;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已由绥芬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5号、绥发改函3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芬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地块一)。
2.2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综保区西侧。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138193.61元人民币。
2.4主要建设内容:地块一主要建设内容:拆除路面900平方米,新建北巡路混凝土道路7078平方米,铺设立缘石2542米;挡土墙工程6425立方米;给水管道(DN200)14米,(DN300)1012米;雨水管道(D1000)242米,(D800)258米,(D600)485米,(300)109米;污水管道(D500)473米,(D400)448米;采暖管道1880米;排水沟工程3551.4立方米;涵洞工程5个;围网工程840米;平整场地9.46公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计划2023年03月0开工,计划2023年10月3竣工,计划总工期24历天(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0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投标人所在地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起-2021年12月3止)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招标项目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准)。
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起至投标登记截止之日)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为于2023年02月017时00分至2023年02月017时00分(北京,下同)。
5.投标文件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2023年02月2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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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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