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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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2022〕1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便仓居委会境内(胜利河南侧、开放大道东侧)。
2、工程规模: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0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精神专科门急诊医技楼、精神科住院楼、综合医疗楼、发热门诊以及地下人防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68700万元。
3、招标范围:
3.1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3.1.1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装配式建筑、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3.1.2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约100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69.5万元。
6、标段划分: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有效期含2018年1月,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面积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装饰、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且专业监理师总数不少于4名,监理员不少于4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 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2022〕1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便仓居委会境内(胜利河南侧、开放大道东侧)。
2、工程规模: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0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精神专科门急诊医技楼、精神科住院楼、综合医疗楼、发热门诊以及地下人防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68700万元。
3、招标范围:
3.1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3.1.1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装配式建筑、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3.1.2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3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期:项目建设总工期约100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5、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69.5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A3209010001000222001001 |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监理服务 |
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监理的工程(或工作)范围和阶段范围。 工程(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装配式建筑、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电力工程、供配电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监理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关于该项目的其他建设事宜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确定项目监理中标人前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内容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同时,招标人保留对此招标工程的工作量进行适当与必要调整的权利。 阶段范围: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包含(且不仅限于)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协调、组织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项目监理服务内容: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等提供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负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投资、合同信息、资料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执行委托人现场管理值班制度等相关规定;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信息管理、施工组织协调、保修和后续服务等施工阶段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负责定期编制施工过程中相关统计报表并上报;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竣工交付;按合同审查施工进度及质量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要求,并协查审查工程款支付;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如政府审计,应协助配合政府审计)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服务工作。 |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一次合格率100%,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质量标准。
7.3 造价控制目标: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对工程量进行签认。协助招标人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4 安全文明管理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5 合同管理目标: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7.6 信息管理目标:提供齐全的各类项目管理报表和签单,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好工程技术资料归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11.1.2所列的不良行为,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有效期含2018年1月,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如提供的业绩中含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的,应以扣除住宅、厂房、物流仓储相应面积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7.1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7.2拟投入本项目现场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包括且不仅限于:建筑、装饰、市政、安装(给排水、电气、建筑智能化)等】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以上人员配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各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且专业监理师总数不少于4名,监理员不少于4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 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1、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止,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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