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云梨路(运河-运东大道)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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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云梨路(运河-运东大道)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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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梨路(运河-运东大道)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审发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梨路(运河-运东大道)道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457米、宽度41-65.2米,其中隧道总长约172米,暗埋管45米,敞开段127米,改造引桥长约235.5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7234万元
2.1.4工期要求:50
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
,计划竣工日期:20
7月3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要求自2018年2月以来,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含城市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
为准。2、招标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非招标项目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3、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还需另行提供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类似工程信息以“吴江区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简称会员库)的信息为准。
(2)□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
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 号)。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5)拒绝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
为准)。
(6)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及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规定,如处于不合格状态,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9)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所有下属控股公司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两家时,招标人最多选择两家通过资格预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
17:00 至 2023年2月
17:00 ,在注册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编号: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梨路(运河-运东大道)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审发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梨路(运河-运东大道)道路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长约457米、宽度41-65.2米,其中隧道总长约172米,暗埋管45米,敞开段127米,改造引桥长约235.5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7234万元
2.1.4工期要求:50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R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要求自2018年2月以来,企业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且含城市隧道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
(2)□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
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和《关于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
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 号)。
(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5)拒绝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年度标后管理考核被通报批评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
(6)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递交截止
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项目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9)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所有下属控股公司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两家时,招标人最多选择两家通过资格预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3.5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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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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