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烟煤、无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广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烟煤、无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参与各标包投标,兼投兼中。如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标包投标的,各个标包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标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序号 |
标包 |
标包名称 |
项目地点 |
1 |
标包1 |
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无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
福建省漳浦县 |
2 |
标包2 |
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
福建省漳浦县 |
标包1: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无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2.1项目概述: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绿公司”)现已建设两台35t/h三废混燃锅炉,一台4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浦赤湖工业园皮革园区内,赤湖皮革工业园区地处漳浦县赤湖镇,位于厦门和古雷两个港口之间,省道漳东线和建设中的沿海大通道从园区北侧穿过。皮革园区距沈海高速赵家堡互通口仅 10 公里,距古雷港和厦深高铁漳浦火车站均 35 公里,距厦门港 45 公里,距漳州港约40公里。项目地理优势凸显,交通便捷。
根据福建省无烟煤市场实际情况,拟对2023年03月至2023年06月的无烟煤用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项目地点:福建省漳浦县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无烟煤框架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2.4.1、燃料进厂质量指标要求见合同。
2.4.2、采购燃料总量
项目燃料年度采购总量目标按照下表考虑,并根据厂内生产需要动态调整。
品名 |
拟中标人数量(个) |
预估总供应量(吨) |
无烟煤 |
1 |
8000 |
2.6最高限价:12,800,000.00元(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2.7交货方式:根据招标人需求分批送货。
2.8质量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9采购类别:货物类
注: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货物在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之前,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燃料毁坏或灭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最终产品需求参数与本次招标内容有变动的,将由招标人召集所有本次中标人对此变动进行商议并调整产品需求参数,中标人应积极响应招标人要求,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招标人保持再次进行框架招标的权利;
3、中标人必须按照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价与招标人签署燃料供货合同。若具体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原料价格下跌、人力资源价格下跌、产品工艺进步等原因,引起产品价格下降时,招标人有权召集本次招标中标的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新的合同单价,并签署补充协议,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招标人保持再次进行框架招标的权利;
4、中标人按投标单价签约供货,实际当期供应量在完成入厂检验后,先按中标单价结算燃料款项;燃煤主要品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燃料供应计划按滚动下达二个月的供应量,每月动态调整;每月一次计量周期,结算付款
5、中标人提供无烟煤不得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应积极配合招标人接受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配合招标人建立供应台帐,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验。
标包2: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2.1项目概述:
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现已建设两台35t/h三废混燃锅炉,一台4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浦赤湖工业园皮革园区内,赤湖皮革工业园区地处漳浦县赤湖镇,位于厦门和古雷两个港口之间,省道漳东线和建设中的沿海大通道从园区北侧穿过。皮革园区距沈海高速赵家堡互通口仅 10 公里,距古雷港和厦深高铁漳浦火车站均 35 公里,距厦门港 45 公里,距漳州港约40公里。项目地理优势凸显,交通便捷。
根据福建省烟煤市场实际情况,我司为加强对采购环节整体把控,拟对2023年3月至2022年8月的烟煤用量(预计4000吨)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范围: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
序号 |
标包名称 |
项目地点 |
采购量 |
1 |
福建省漳浦县扬绿热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烟煤框架招标采购项目 |
福建省漳浦县 |
4000吨 |
- 采购内容:
(2)招标范围及清单:
本项目燃料年度采购总量及燃料进厂质量指标要求如下表,实际采购量可根据厂内生产需要动态调整。
序号 |
燃料品种 |
采购量(吨) |
质量内容 |
质量标准 |
1 |
烟煤 |
4000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5500Kcal/Kg |
收到基全水含量 |
≤18% |
|||
含硫量 |
≤0.5% |
|||
挥发份 |
≤33% |
|||
灰份 |
≤12% |
|||
颗粒度要求 |
5mm≤粒径≤12mm的比例达到80%以上 |
②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的烟煤颗粒,在出厂前应定期进行质量自检,确保颗粒尺寸和成分指标符合需方要求,分批次、按月提供化验报告和出厂自检合格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烟煤到岸或到现场后,招标人组织人员取样进行品质化验。对烟煤主要品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③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时,需在24小时内向招标人指定人员(正式供货前一个月通知投标人)提出,双方共同取样送权威机构化验(留样保存至少一个月),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3燃料进厂质量指标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中合同相关规定。
2.4本项目烟煤的结算单价:结算单价= 暂定基准单价(890元/吨)+综合费用(含税)。
暂定基准单价是根据2022年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5500的综合价的平均数确定,约等于890元/吨。
2.5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
2.6本项目选用一家中标人。
2.7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货物在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验收之前,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燃料毁坏或灭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最终产品需求参数与本次招标内容有变动的,将由招标人召集所有本次中标人对此变动进行商议并调整产品需求参数,中标人应积极响应业主方要求,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招标人保留再次进行框架招标的权利;
(3)中标人必须按照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价与招标人签署燃料供货合同。若具体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因政策原因、原料价格下跌、人力资源价格下跌、产品工艺进步等原因,引起产品价格下降时,招标人有权召集本次招标中标的合格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新的合同单价,并签署补充协议,如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招标人保留再次进行框架招标的权利;
(4)中标人按投标单价签约供货,实际当期供应量在完成入厂检验后,先按中标价格结算燃料款项;燃煤主要品质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燃料供应计划按滚动下达一个月的供应量,每月动态调整;每月一次计量周期,结算付款
(5)中标人提供烟煤不得违反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应积极配合业主方接受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配合业主方建立供应台帐,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验。
2.8质量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条款。
2.9采购类别:货物类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为:
标包1、2: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应是未处于被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供应商资信档案尚在时效期内、无不良记录(以招标人上级单位及招标人的供应商准入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名单为准,且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
(4)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如有)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及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说明:1)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报价单位自2020年1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