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时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智慧监控业务服务包项目(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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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形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1.2项目性质:服务;
1.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1.4服务地点: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智慧监控业务服务包是基于智能终端+云资源+视频处理平台,为省公司提供的集视频接入、视频管理、视频存储、远程巡查、视频汇聚等能力应用于一体的业务服务包,可应用于平安乡村、智慧零售、智能看家等各类行业应用场景。
1.2.2技术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3 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签定后1年;
1.2.4 维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33.5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如为三(五)证合一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扫描件。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视频监控或平台开发项目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订单日期为准,合同金额/订单金额与发票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框架合同及订单原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2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6时30分。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1.2项目性质:服务;
1.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1.1.4服务地点:北京,招标人指定地点;
1.2招标内容
1.2.1采购内容:
智慧监控业务服务包是基于智能终端+云资源+视频处理平台,为省公司提供的集视频接入、视频管理、视频存储、远程巡查、视频汇聚等能力应用于一体的业务服务包,可应用于平安乡村、智慧零售、智能看家等各类行业应用场景。
1.2.2技术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2.3 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签定后1年;
1.2.4 维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233.58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许可。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加盖单位章)。如为三(五)证合一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即可。
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加盖公章的相关网页截图)扫描件。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的视频监控或平台开发项目合同及发票证明材料,单个合同金额/同一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以合同签订/订单日期为准,合同金额/订单金额与发票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为准。(须提供合同/框架合同及订单原件、发票原件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缺失任意一项视为未提供)。
2.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
2.5未处于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单位负责人信息一览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2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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