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河南焦平襄城项目圆管涵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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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四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圆管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四标项目:焦平高速新襄段JPXX-4标段起讫桩号:K71+902~K95+700.951,长23.8km,工期暂定42个月,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土建、路面、交安、绿化、房建、机电工程等;路线在襄城县城北侧布线,经库庄镇、双庙乡后于西谭西侧与兰南高速交叉,设置枢纽立交到达项目终点;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均为填方路基,填高约2.5~8m。
2.1.1工程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邢志强联系,电话:15248088101)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内容:圆管涵,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圆管涵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适用于《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2018),同时所有货物还应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圆管涵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几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16时00分(北京,下同)报名确认,未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16时00分(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2月23日16时00分
招标编号:
1.1本招标内容的使用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第四项目经理部。
1.2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北工程有限公司。
1.3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圆管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焦平高速新襄段四标项目:焦平高速新襄段JPXX-4标段起讫桩号:K71+902~K95+700.951,长23.8km,工期暂定42个月,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标段范围内的土建、路面、交安、绿化、房建、机电工程等;路线在襄城县城北侧布线,经库庄镇、双庙乡后于西谭西侧与兰南高速交叉,设置枢纽立交到达项目终点;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均为填方路基,填高约2.5~8m。
2.1.1工程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资部邢志强联系,电话:15248088101)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内容:圆管涵,材料明细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2.2.2本次招标的圆管涵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适用于《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2018),同时所有货物还应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该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2.2.3本次圆管涵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能满足我项目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近几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5))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报名确认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16时00分(北京,下同)报名确认,未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16时00分(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3年2月2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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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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