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物资第1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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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物资第1次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4.招标内容:电力电缆、充电桩等(详见货物一览表)。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人: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7.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7.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7.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投标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投标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9)在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禁止投标报价。
(10)2021年7月
至今因质量问题或履约问题被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过的投标人如中标,招标人有权利否决其中标资格。
7.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7.7质量技术要求:
(1)严格按技术规范书或图纸或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生产并供货。
(2)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验收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7.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详见7.6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3日19点00分至2023年2月1
19点00分前(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9.首次投标文件的提交 9.1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
(首次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2月2
8点00分前。
本项目招标人为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物资第1次公开招标。
3.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4.招标内容:电力电缆、充电桩等(详见货物一览表)。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招标人: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7.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7.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7.4 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7.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投标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投标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9)在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或安徽明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罚期内的投标人禁止投标报价。
(10)2021年7月
7.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分标编号 |
分包编号 |
分包货物类别 |
资格条件 |
试验报告 |
体系认证证书 |
1 |
包1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对应物资品类须提供制造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的20kV及以上电缆资质业绩凭证或国网各省电力公司联合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信息核实结果确认通过的截图,截图须清晰可辨。 |
/ |
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包2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对应物资品类须提供制造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的1kV及以上电缆资质业绩凭证或国网各省电力公司联合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信息核实结果确认通过的截图,截图须清晰可辨。 |
/ |
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 |
包1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
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120kW及以上充电桩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 |
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 |
包1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第四章给出的制造商(原厂商)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 |
/ |
/ |
4 |
包1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对应物资品类须提供制造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的配电箱资质业绩凭证或国网各省电力公司联合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信息核实结果确认通过的截图,截图须清晰可辨。 |
/ |
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5 |
包1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对应物资品类须提供制造商在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的电缆保护管资质业绩凭证或国网各省电力公司联合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国网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信息核实结果确认通过的截图,截图须清晰可辨。 |
/ |
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6 |
包1 |
详见分包 |
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 |
7.7质量技术要求:
(1)严格按技术规范书或图纸或国家标准或电力行业标准生产并供货。
(2)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验收质量需达到合格及以上。
7.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详见7.6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要求。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3日19点00分至2023年2月1
9.首次投标文件的提交 9.1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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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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