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配车间维修及厂区给排水改造EPC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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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配车间维修及厂区给排水改造EPC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电子招标投标 )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配车间维修及厂区给排水改造EPC工程(二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合力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9-340162-04-01-291694
1.4招标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配车间维修及厂区给排水改造EPC工程(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GFWGZ00051/23AT4707380011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GFWGZ00051-2/23AT47073800119-00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6建设概况及规模:本次改造范围主要为装配车间和门卫室的整体维修改造包括:墙面、屋面、门窗、厂房照明及消防等的维修改造及厂房部分设施的拆除清运;厂区给排水改造: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给水管网等公用配套系统。具体改造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作出调整,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约152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
历天
2.9 招标范围:此项目建设属于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工作具体包含内容:①装配车间及门卫室维修改造,含装配车间及门卫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该部分招标人提供改造方案及其技术描述);②厂区公用管网及消防泵站、水池等设施的施工(该部分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③前述内容的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移交、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④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管理工作;⑤对所承包的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交钥匙等服务;⑥同时需完成和承担履约期间项目各阶段涉及的报审、设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以及和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和费用。详细内容如下:
(1)设计:指装配车间、门卫室的技术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及图纸审计设计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如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等一切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对接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以上所有与政府相关的事宜均由建设单位授权EPC总承包单位办理,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施工图审查费,以及可能涉及的评审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深化设计图纸经发包人确认后,中标人依据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图纸编制施工预算,图纸和清单由发包人组织进行评审确认,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EPC总承包范围内从方案设计开始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审及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消防、节能、建管、供水、供电、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等(招标人提供现场临时供电、供水接点)。
(3)采购范围内的材料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设计、报验、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与维护等内容。
(4)工程施工及采购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墙面、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建筑节能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及试验、检测等。
(5)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地勘报告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2.10项目类别:EPC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
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 ,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建筑(或工业厂房)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予以认可)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6 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 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 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 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 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本项目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牵头人须承担并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双方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且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1;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5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6要求。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2023 年 2月
9:00 至开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 2023年 2 月28 日 10时 00 分。
6.开标
及地点
6.1开标
:2023 年 2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 电子招标投标 )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配车间维修及厂区给排水改造EPC工程(二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合力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209-340162-04-01-291694
1.4招标人: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智能工业车辆产业园建设项目装配车间维修及厂区给排水改造EPC工程(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GFWGZ00051/23AT47073800119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GFWGZ00051-2/23AT47073800119-001
2.5建设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6建设概况及规模:本次改造范围主要为装配车间和门卫室的整体维修改造包括:墙面、屋面、门窗、厂房照明及消防等的维修改造及厂房部分设施的拆除清运;厂区给排水改造:雨污水管网、消防管网、给水管网等公用配套系统。具体改造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作出调整,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约1520万元
2.8 计划工期:15
2.9 招标范围:此项目建设属于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工作具体包含内容:①装配车间及门卫室维修改造,含装配车间及门卫室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该部分招标人提供改造方案及其技术描述);②厂区公用管网及消防泵站、水池等设施的施工(该部分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③前述内容的施工、调试、试运行、培训、验收、移交、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作;④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工作、专业协调及配合等阶段实行全过程管理工作;⑤对所承包的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交钥匙等服务;⑥同时需完成和承担履约期间项目各阶段涉及的报审、设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以及和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和费用。详细内容如下:
(1)设计:指装配车间、门卫室的技术方案深化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及图纸审计设计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如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消防审查等一切与设计工作相关的主管部门审查、对接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以上所有与政府相关的事宜均由建设单位授权EPC总承包单位办理,包含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的施工图审查费,以及可能涉及的评审费、专家费等相关费用)。深化设计图纸经发包人确认后,中标人依据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图纸编制施工预算,图纸和清单由发包人组织进行评审确认,以最终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EPC总承包范围内从方案设计开始的所有建设许可报审及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消防、节能、建管、供水、供电、竣工验收备案、城建档案移交等(招标人提供现场临时供电、供水接点)。
(3)采购范围内的材料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材料设计、报验、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与维护等内容。
(4)工程施工及采购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工程;墙面、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建筑节能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及试验、检测等。
(5)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等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地勘报告及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
2.10项目类别:EPC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
3.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 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 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3.6 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 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 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 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 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本项目须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牵头人须承担并负责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双方中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且须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3.1;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5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6要求。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6.开标
6.1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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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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