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未来城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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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云·未来城小区项目工程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服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民安南路东侧、上海路北侧(GYJ2022-16 号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68499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商业楼15栋,门卫室(2栋),变电所(4栋)。总建筑面积约 188859.76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36363.8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 123392.25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945.61 平方米,物管用房 953.43 平方米,社区用房 475.77平方米,养老用房 357.66 平方米,幼儿园 238.83 平方米,门卫及其他用房 1000.29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52495.9平方米,项目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不低于 1.4,建筑限高 55米,建筑密度不高于 30%,绿地率不低于 35%。总投资额约: 123036 万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 60历天。要求: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390 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10其它要求:
(1)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根据连建质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9)自2020年 8月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为:2023年2月-2023年2月13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为:2023年02月2 10 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祥云·未来城小区项目工程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以灌行审服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民安南路东侧、上海路北侧(GYJ2022-16 号地块);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68499 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及商业楼15栋,门卫室(2栋),变电所(4栋)。总建筑面积约 188859.76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36363.8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 123392.25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945.61 平方米,物管用房 953.43 平方米,社区用房 475.77平方米,养老用房 357.66 平方米,幼儿园 238.83 平方米,门卫及其他用房 1000.29 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52495.9平方米,项目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不低于 1.4,建筑限高 55米,建筑密度不高于 30%,绿地率不低于 35%。总投资额约: 123036 万元;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2.4监理服务期: 60历天。要求: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监理合同估算价:390 万元(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和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及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10其它要求:
(1)依据连建管〔2011〕10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根据连建质551号文规定,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 ,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的期间;
(8)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9)自2020年 8月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权部门行政处罚的。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2分 监理方案: 16分 项目管理机构:26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业绩: 8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 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投标文件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本项目基准价计算方法选择方法四。 注: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42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42分 | ||||
监理方案 (16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行距固定为28磅。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监理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项目监理机构 (26)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 2、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土木工程,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的得2分;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执业资格年限3年—的得1分,满以上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执业资格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注:上述执业资格证、注册资格证、毕业证、社保证明(至少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份,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评标时以诚信库获取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否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
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16分)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满足要求得3分,少一人不得分。 1)上述配备的人员中,配备土建专业1人,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专业)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 2)上述配备的人员中,配备市政专业1人,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 3)上述配备的人员中,配备造价专业1人,如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加1,本项最多得3分; 4)上述配备的人员中,配备机电专业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专业)的,得基础分1分;其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或机电一体化专业类毕业证书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监理员配备(4分)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配备监理员不少于6人,满足要求得2分,少一人不得分。 上述配备的人员中,如具有(岩土工程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中或岗位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 (2)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投标文件中链接至企业诚信库获取到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
1、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包括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测距仪、非金属板厚度检测仪、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每缺1件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检定证书)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注:相关证明、联营协议等须以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评标时以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
8分 | |||||
类似工程业绩(8分) | 1、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19年12月至今,投标人监理过单项工程规模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监理业绩,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4分): 2019年12月至今,投标人的拟报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单项工程规模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监理业绩,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4分。 说明: (1)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不含公证件,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完成相关资料上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未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将不予计分。 (2)类似业绩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为准,规模以监理合同内容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4)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注: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8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为:2023年2月-2023年2月13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为:2023年02月2 10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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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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