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第4标段、第5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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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事务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地方债(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4标段、第5标段(货物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湖南省水利厅下达的永州市 2022 年小型水库雨水情监测项目计划,2022 年度永州市实施地区为东安县、零陵区、祁阳县等十四县区。本项目计划按地区分为7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东安县分为3个标段、零陵区分为2个标段,祁阳县分为1个标段,其它县区打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零陵区实施内容为:①零陵区升级改造清水头、邓家冲、珠塘、北冲等18座小(1)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②零陵区新建尧河塘、大山塘、豹子槽、胡家塘等113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③零陵区新建清水头等 18 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④零陵区新建大路山等 33 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⑤零陵区新建区级监测平台和运行维护管理系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永州市零陵区共113座小(2)型水库、18座小(1)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8座小(1)型水库、33座小(2)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其中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主要包括降雨量、库水位、AI视频监控、水尺桩及水准点五个子项的设施设备的安装建设,大坝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渗流量监测、渗流压力监测和变形监测三个子项的设施设备的安装建设,项目招标规模约为2020.81万元。零陵区招标共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4标段,包括68 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规模约为654.2万元;
第5标段,包括70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规模约为661.07万元;
2.3 交货期:各标段中标人需在2023年3月3
前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2023年4月1
前完成全部设备投入运行。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在永州市零陵区相应水库站点安装完毕后交接。
2.5 其它:
1)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就3个标段分别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标,该投标人只能承担所中标段中最高招标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标段,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如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样在其他标段中标,则该标段由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担,依次类推。
2)本项目中遥测终端机(物联网终端)信息编码与传输协议应符合《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根据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中标人需将遥测终端机(物联网终端)按以上规定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并取得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数据上传对接确认函》。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以上规定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并取得确认函的,则属严重违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
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做资格要求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
3.6.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为非单一设备采购,其核心设备为遥测终端机(物联网终端),若该设备非投标人自己生产,须提供核心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2月
~2023年2月2
17时止(北京
)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递交方式为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或电子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2月2
9时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永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事务中心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般地方债(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第4标段、第5标段(货物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湖南省水利厅下达的永州市 2022 年小型水库雨水情监测项目计划,2022 年度永州市实施地区为东安县、零陵区、祁阳县等十四县区。本项目计划按地区分为7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东安县分为3个标段、零陵区分为2个标段,祁阳县分为1个标段,其它县区打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零陵区实施内容为:①零陵区升级改造清水头、邓家冲、珠塘、北冲等18座小(1)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②零陵区新建尧河塘、大山塘、豹子槽、胡家塘等113座小(2)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③零陵区新建清水头等 18 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④零陵区新建大路山等 33 座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⑤零陵区新建区级监测平台和运行维护管理系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永州市零陵区共113座小(2)型水库、18座小(1)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8座小(1)型水库、33座小(2)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其中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主要包括降雨量、库水位、AI视频监控、水尺桩及水准点五个子项的设施设备的安装建设,大坝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渗流量监测、渗流压力监测和变形监测三个子项的设施设备的安装建设,项目招标规模约为2020.81万元。零陵区招标共分2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4标段,包括68 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规模约为654.2万元;
第5标段,包括70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与运行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招标规模约为661.07万元;
2.3 交货期:各标段中标人需在2023年3月3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在永州市零陵区相应水库站点安装完毕后交接。
2.5 其它:
1)永州市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就3个标段分别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中标,该投标人只能承担所中标段中最高招标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标段,其他标段由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如该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同样在其他标段中标,则该标段由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担,依次类推。
2)本项目中遥测终端机(物联网终端)信息编码与传输协议应符合《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根据本项目的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中标人需将遥测终端机(物联网终端)按以上规定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并取得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遥测终端(物联网终端)数据上传对接确认函》。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以上规定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并取得确认函的,则属严重违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本项目所有设备的制造商)和代理商的投标。
3.2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事业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
3.4 业绩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业绩不做资格要求 。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6 其他要求:
3.6.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6.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为非单一设备采购,其核心设备为遥测终端机(物联网终端),若该设备非投标人自己生产,须提供核心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年2月
5.投标担保
5.1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递交方式为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或电子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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