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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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核工业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招标项目名称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本次招标适用用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所需合格的中药饮片,利用生产、加工规模优势和信息技术优势,为招标方提供“虚拟药房”服务,即根据医院需求提供中药饮片的代配、代煎、熬膏、磨粉、制丸等加工服务,并将加工好的膏、丹、丸、散、汤等中药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交货地点注册后查看
2.6交货期2年(具体起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c)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
(d)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MP(或GSP)证书》;
(e)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1月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a)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b)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官方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未提供网站截图,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网上核查)
(c)投标人未处于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a)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2023年02月015时35分—2023年0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2.2 招标项目名称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
2.3 招标项目概括本次招标适用用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供应所需合格的中药饮片,利用生产、加工规模优势和信息技术优势,为招标方提供“虚拟药房”服务,即根据医院需求提供中药饮片的代配、代煎、熬膏、磨粉、制丸等加工服务,并将加工好的膏、丹、丸、散、汤等中药配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交货地点注册后查看
2.6交货期2年(具体起止以合同约定为准)。
2.7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c)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
(d)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和《药品GMP(或GSP)证书》;
(e)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财务要求:
(a)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2022年1月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a)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b)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等官方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或其他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未提供网站截图,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网上核查)
(c)投标人未处于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a)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b)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核工业总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药饮片定点采购、集中代加工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三次)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2023年02月015时35分—2023年0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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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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