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体渠道驻销合作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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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体渠道驻销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体渠道驻销合作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合作范围:甲方(招标人)将与乙方(中标人)在厦门市三类型门店(战略型门店、常态型门店、动态型门店)的电信业务产品销售及客户维系方面开展合作。乙方招募人员需按门店类别和范围进行规范派驻,并由甲方通过业务经营酬金(以下简称“经营酬金”)的方式按月与乙方结算。
乙方要在合作期间实现驻销团队规模建设,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甲方指定人数的专职助销员招募。具体根据第五章合同条款附件1“业务经营酬金结算方案”约定的执行。
乙方为甲方提供用户服务、业务发展后,甲方每月应付乙方业务经营酬金,每月业务经营酬金(含税价)=专职模式酬金+兼职模式酬金+业务经营酬金考核,其中:专职模式指甲方根据门店实际需求实施的动态派驻,专职助销员通过驻销外包商直接聘用并统一管理和运营;兼职模式指符合条件的门店优秀店员电信业务承包,兼职人员需接受甲方统一组织的培训及考核。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金额:预估人民币 405.5万元(含税)
专职模式实际结算按岗职酬金+业绩酬金的规则,对驻销外包商进行统一核算。
业绩酬金: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按实际招标结果)元/月/人(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月度业绩考核得分的规则进行核算(新工需协销积分高于800分才可结算业绩酬金)
其中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最高限价为3773.58元/月/人(不含税)。
本项目仅对专职模式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进行报价,兼职模式酬金按第五章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结算,不参与本次报价。
具体酬金结算方式(专职模式、兼职模式)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相关约定。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项目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1.2.3人员派驻要求:乙方(中标人)要在合作期间实现驻销团队规模建设,在合同生效的60天之内完成甲方指定人数的专职助销员招募。
1.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止。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专职模式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最高投标限价为3773.58元/月/人(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能满足承接卖场门店零售、售后投诉处理的销售人员团队,并且此团队可提供全年365天客户服务。此团队的组成中需包含但不限于:(1)要有相应的终端销售经验的人员;(2)要有相关的开放卖场销售的经验;(3)要有相关产品销售培训人员。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2月11时00分至2023年2月117时30分】(北京,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实体渠道驻销合作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合作范围:甲方(招标人)将与乙方(中标人)在厦门市三类型门店(战略型门店、常态型门店、动态型门店)的电信业务产品销售及客户维系方面开展合作。乙方招募人员需按门店类别和范围进行规范派驻,并由甲方通过业务经营酬金(以下简称“经营酬金”)的方式按月与乙方结算。
乙方要在合作期间实现驻销团队规模建设,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甲方指定人数的专职助销员招募。具体根据第五章合同条款附件1“业务经营酬金结算方案”约定的执行。
乙方为甲方提供用户服务、业务发展后,甲方每月应付乙方业务经营酬金,每月业务经营酬金(含税价)=专职模式酬金+兼职模式酬金+业务经营酬金考核,其中:专职模式指甲方根据门店实际需求实施的动态派驻,专职助销员通过驻销外包商直接聘用并统一管理和运营;兼职模式指符合条件的门店优秀店员电信业务承包,兼职人员需接受甲方统一组织的培训及考核。
1.2 招标内容
1.2.1采购金额:预估人民币 405.5万元(含税)
专职模式实际结算按岗职酬金+业绩酬金的规则,对驻销外包商进行统一核算。
业绩酬金: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按实际招标结果)元/月/人(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准)*月度业绩考核得分的规则进行核算(新工需协销积分高于800分才可结算业绩酬金)
其中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最高限价为3773.58元/月/人(不含税)。
本项目仅对专职模式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进行报价,兼职模式酬金按第五章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结算,不参与本次报价。
具体酬金结算方式(专职模式、兼职模式)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相关约定。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项目服务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1.2.3人员派驻要求:乙方(中标人)要在合作期间实现驻销团队规模建设,在合同生效的60天之内完成甲方指定人数的专职助销员招募。
1.2.4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止。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专职模式单位业绩酬金基准值最高投标限价为3773.58元/月/人(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能满足承接卖场门店零售、售后投诉处理的销售人员团队,并且此团队可提供全年365天客户服务。此团队的组成中需包含但不限于:(1)要有相应的终端销售经验的人员;(2)要有相关的开放卖场销售的经验;(3)要有相关产品销售培训人员。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3年2月11时00分至2023年2月117时30分】(北京,下同)。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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