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服务类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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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2023年第一批次服务类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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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1)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出现上述行为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投标人所在地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需承诺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等方式自行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17:00前(北京,下同)(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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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流技术中心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序号 |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分标名称 | 分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工期/服务期 | 专用资质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付款方式 |
1 | 3223K1-9003002-0009 | 包1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房屋维修 | 运维服务,房屋维修 | 包1房屋维修 | 中心办公区零星维修服务,包括室内拆除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综合布线、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改造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1、应答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公司,需具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法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参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019年1月至首次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房屋维修服务业绩不少于3个,并附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复印件)。 |
180 | 2.6 | 否 | 预付款:进度款:投运款:质保金=0:0:100:0 |
2 | 3223K1-9003003-0012 | 包1 | 国网直流中心2023年宣传服务 | 零星服务-广告宣传服务-企业形象及文化宣传 | 包1宣传服务 | 提供摄影摄像服务、影视剪辑配音包装等服务、展板易拉宝展架设计制作、活动宣传画册海报设计制作、宣传书册折页单页设计制作、廊道展板设计制作、奖杯奖状铜牌设计制作、网页微信图文设计排版、现场及媒体宣传活动策划等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不少于5个,且至少有3个业绩合同签订金额在50万以上(含),请提供相应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 120 | 2 | 否 | 预付款:进度款:投运款:质保金=0:0:100:0 |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1)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不接受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理投标,出现上述行为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投标人所在地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需承诺投标单位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等方式自行证明并在投标时提供。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17:00前(北京,下同)(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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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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