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教育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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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教育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教育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440705-04-01-14168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会文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模式,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教育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工程位置: 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今洲路南片区的吉祥南路东侧、厚德路北侧地块。
2.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33210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人民币25837万元。
2.5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具体位于今洲路南片区的吉祥南路东侧、厚德路北侧地块。本项目拟建用地面积约51463平方米(约77.19 亩),总建筑面积约59117平方米,其中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507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8327平方米(含地下室3246平方米,架空层508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用房、生活服务及配套用房、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围墙、门楼等一批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3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人民币25837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监理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内容:从造价成本控制的角度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投资管理及成本控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或审核)和调整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和调整,设计变更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计量施工审核、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含编制或审核、谈判等工作)。
2.7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且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止(包含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2.8服务质量要求:
(1)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2)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造价咨询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2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项或多项具有与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与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设区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9 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0时00分至2022年7月9时00分(北京,下同)。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教育项目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2-440705-04-01-14168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会文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积极响应国家和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模式,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教育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工程位置: 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今洲路南片区的吉祥南路东侧、厚德路北侧地块。
2.3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33210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人民币25837万元。
2.5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枢纽新城,具体位于今洲路南片区的吉祥南路东侧、厚德路北侧地块。本项目拟建用地面积约51463平方米(约77.19 亩),总建筑面积约59117平方米,其中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507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8327平方米(含地下室3246平方米,架空层5081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用房、生活服务及配套用房、体育馆、游泳馆、图书馆等功能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道路广场、绿地、围墙、门楼等一批室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3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人民币25837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1)工程监理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内容:从造价成本控制的角度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的投资管理及成本控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或审核)和调整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或审核)和调整,设计变更预算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计量施工审核、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含编制或审核、谈判等工作)。
2.7计划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且完成本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止(包含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
2.8服务质量要求:
(1)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
(2)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江门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计价依据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监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造价咨询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类相关业务范围,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息公示平台、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资质/资信证书)。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 2家(含牵头人),且须以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同意指定牵头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须具备一项或多项具有与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与总监理工程师为同一人。项目总负责人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设区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江建〔2019〕356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3.7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属于“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公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9 取得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从业资格的企业和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备案,且备案信息已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公布,可以在我市范围内开业执业,为市场主体直接提供服务。经备案的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应当在备案的业务范围内开业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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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0时00分至2022年7月9时00分(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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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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