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中医院超高端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cf30a)招标公告
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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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受临颍县中医院的委托,就临颍县中医院超高端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临颍县中医院超高端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 项目简要说明
3.1 招标内容:临颍县中医院拟采购超高端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3 预算金额:285万元。
3.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3.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
3.7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3.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9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2 所投产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4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商提供的授权书或取得的产品代理书。
4.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资产负债表)。
4.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1月份(含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8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9 信用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 :2023年02月1至2023年02月1,每天00:00至11:59,12:00至23:59(北京)。
5.2售价:300元。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2023年03月03日09时30分(北京)。
2.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临颍县中医院超高端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3. 项目简要说明
3.1 招标内容:临颍县中医院拟采购超高端心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3 预算金额:285万元。
3.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3.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规范。
3.7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3.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9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2 所投产品属于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III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4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商提供的授权书或取得的产品代理书。
4.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资产负债表)。
4.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7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1月份(含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和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8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4.9 信用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5.1 :2023年02月1至2023年02月1,每天00:00至11:59,12:00至23:59(北京)。
5.2售价:300元。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2023年03月03日09时3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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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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